小店区第九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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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一些平台及个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多种手段,吸引广大群众跟进投资。事实上多数平台或个人不具备资质、无正当实体、收益与其承诺的回报不匹配、资金安全无保障,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界定了构成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三个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非法集资危害性极大,非法集资的资金往往被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挥霍、隐藏、转移或携带逃匿,事发后追讨困难。大家要提高识别能力,警惕“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谨防上当受骗,特别是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与特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纳资金。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纳资金。

    

    3.以销售老年产品用品名义吸纳资金。

    

    4.以收取高额预付费形式吸纳资金。


    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我们邀请广大家长朋友们一起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知识宣传,向家人、向亲朋好友,尤其是向身边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离退休人员宣传“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的理念,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如发现涉嫌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和诈骗苗头线索,要积极向当地民政、公安、金融监管部门举报,确保“早发现早处理”。


    各位家长朋友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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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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