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誓唁╪谎言
创建于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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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中阳县局围绕“共筑满意消费”活动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大力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咨询台前就围满了前来咨询的消费者,专卖人员趁机主动向消费者发放卷烟鉴别资料,宣传烟草专卖法律知识,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让消费者了解更多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传授假烟鉴别方法。现场摆放“中华”、“芙蓉王”、 “云烟”等10余个品种的假烟样品,让消费者直观了解假烟的模样。看到五颜六色的假烟,消费者拿出自带的卷烟希望帮助鉴别,有的询问卷烟的鉴别方法。对此,专卖执法人员一方面向消费者讲解中阳县烟草专卖局打假相关活动的情况,说明假烟屡禁不止的原因;另一方面现场演示了卷烟条、包、支的外包装,字体、色泽、包装纸折叠方式、拉线头切口等多项内容,使消费者的假冒卷烟识别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三、全面细致解答各类问题。消费者咨询的热点就是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问题,专卖人员就群众所关心的烟草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变更的条件、所要提供的各类申办资料等事项现场向消费者进行全面细致的解答,同时告知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使广大的消费者掌握投诉举报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让“12313”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成为沟通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

  四、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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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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