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香积寺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郭杜街道香积寺小学
创建于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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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文件,结合长安区实际,现就我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香积寺村辖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一)子午大道以西,文苑南路以东区域户籍,凤林南路以南区域户籍。(2)香积寺村、赤兰桥村村民子女。

(二)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优抚对象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登记时可提供意向就读学校,中心校参考各学校学位情况,意向学校,学生居住地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

三 招生流程

(一)填写《登记表》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或复印)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二)信息审核日程安排

(三)所需资料:(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2)“四证”材料及其复印件。四证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其中,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应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四)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优抚对象子女(7月8-20日)

(五)发放报名条   入学信息审核后,适龄儿童少年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要就读郭杜辖区公办学校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自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报名条》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自行网上报名。(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1.7月31日-8月1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报名条》前往审核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持入学通知书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疫苗接种证原件及所有接种页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入学认定。 2.未完成招生流程或未按时到学校进行入学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郭杜街道香积寺小学,学校办公电话:(029)859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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