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 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仰望心境
创建于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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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局〔2023〕65、66号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暑后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2023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第二阶段报名。2023年7月12—1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属于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施教区的到我校报名及确认。

三、报名地点: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教学楼启智楼一楼。

四、施教区范围

       1.东风路以北、正阳路以东、沿河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

       2.鼓楼小区1、2、3期(不含1—9、11、13、15—21号楼);

       3.鼓楼街以南、沛中路以东、东风路以北、汉城路以西的区域。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家长领表——填写报名信息表(贴孩子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阳光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证件审核——留下证件及报名表——领取凭证条。

六、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1.在微信“徐州市不动产”上查询房产信息(具体查询办法见“微信公众号查询住房信息步骤”),并打印“沛县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表。

2.阳光平台线上报名所需信息按要求填写提交(选择学校为: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

3.现场确认。(1)家长带孩子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2)家长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①家庭户口簿(有主页,户号一致。按主页、户主页、父母页、报名上学的孩子户口页顺序放好待查。);②房产证;③结婚证(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④出生证;⑤沛县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表(信息表A4纸打印,查询办法见学校展板。)同时,家长自备纸质档案袋,把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放入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方写清孩子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留两个,要保持畅通,有特殊情况时便于联系,并在右上角写清报名号。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参照《沛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材料中的:一、招生报名第4条)上交相关材料。

七、录取办法

       1.报名后将所交材料留下,学校统一审验。学校于7月10日在校门口张榜公布第一批合格者的录取名单。发录取通知书,家长持领取证件凭条取回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2.确有特殊情况的,于7月12日至13日持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补录,同时进行线上报名确认,学校于7月14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发录取通知书,家长持领取证件凭条取回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八、暑后二到六年级转学生安排

        暑后符合转入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要求的二至六年级学生到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办理转学手续,并在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就读。请家长按要求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持相关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结婚证(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沛县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表(A4纸打印。)同时,家长自备纸质档案袋,把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放入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方写清孩子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留两个,要保持畅通,有特殊情况时便于联系,并在右上角写清报名号。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参照《沛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材料中的:一、招生报名第4条)上交相关材料。九、特别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沛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校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3.本招生办法中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其它性质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如车库、阁楼、商铺)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交易发票,按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5.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6.户籍在城区,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地确定施教区。

  7.户籍在城区,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8.户籍在城区,监护人无房产,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9.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学校。

       10.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不受其限制。

       11.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12.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材料:①居住证、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沛县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需提供门头、经营场所内部场景、经营者持营业执照的照片各一张。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农村户口。);④父母在城区现居住地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招生联系电话:68938116

                          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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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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