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教育】高陵区药惠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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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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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1个教学班,预计招收45名生。

学区划分

高陵区药惠辖区

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高陵区药惠村户籍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

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审核顺序与招生入学无关,请家长错时前往,避免聚集。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由辖区各幼儿园为大班幼儿每人提供一式两份,学生及其家长填写,并持审核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

      7月8日-7月9日(周六—周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审核地点

      药惠小学教导处

(三)审核资料

      1.对本区户籍学区学位、本区户籍统筹学位和非本区户籍统筹学位分类登记,凡统筹类学位需发放、填写《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学校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审核登记取得报名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登记,不得删除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审核时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统一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

(1)本学区户籍行政村村民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2)本学区户籍小区居民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

(3)本区户籍拆迁过渡户子女持“三证”,具体内容如下:

①户籍证明:拆迁过渡户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拆迁过渡证明:由户籍地街办出具。

③居住证明:租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户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4)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高陵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取得高陵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证明材料的务工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凡申请在高陵区义务段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居住地和其父母工作单位地点需在高陵区内。

    ①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租房人员必须提供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本市户籍(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要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②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内容格式参照附件8)。

(6)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持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即完成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相关事宜

      (1)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视为非正常户籍。非正常户籍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公办学校审验资料,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2)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3)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责任。

六、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13289869936  惠校长

                               19591560680   赵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86011799

  药惠小学以"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学生享受幸福的教育"为育人理念,让每一位学生都健康快乐成长,让每一位学生都体验成功,让每一个生命都绽放精彩。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药惠小学将继续团结奋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力争将学校办成"老百姓家门口小而优小而美"的乡村优质小学。我们将给孩子一个精彩的起点,助其迎来美好的未来!快快加入吧!

药惠小学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药惠乡药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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