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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稻庄镇实验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创建于2023-06-27 阅读6405

       为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工作要求,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机会,我校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编制依据

      根据广饶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教发〔2023〕26 号)及稻庄镇学校布局调整相关政策规定等,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采取登记入学。

      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今年全市继续启用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学生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

(二)招生数量

2023年计划招生342人,计划设置8个班。

(三)招生范围

      30个行政村:贾刘桥、西家、闫口、北禹、南禹、冯口、王口、稻一、稻二、稻三、北成(北成家园)、南成、徐家、徐湾、东大、西大、马楼、庞家、西朱营、东朱营、邢家、南孙、孙家、广小张、城坞、南孟、南徐楼、灰堆、叶家、北陈官。

      5个生活小区:湖东花城、盛通花园、临湖佳苑、星河湾、四中住宅区,及符合条件的镇直机关、企业生活区等。

      弹性招生暂定区域:湖东郦城、鲁宁国际、湖东新城、阳光花园4个居住区可到稻庄镇中心小学或本校报名。

(四)时间安排

      6 月中旬组织招生培训会议、招生人员培训。

      6 月 25 日至 27 日 发放招生简章 招生宣传。

      7 月 8 日 8:00—7 月 9 日 24:00,网上模拟报名。请您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模拟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7 月 9 日 24 时数据自动清零。

      7 月 10 日 8:00—7 月 11 日 24:00 网上统一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登录爱山东 app 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行报名登记,或关注广饶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除非填写错误尽量不要多次填报,系统会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7 月 12-13 日网上审核反馈。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以登录平台或东营掌上通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不需要再到现场报名。如果您未能通过网上审核,也请不要着急,请根据平台反馈情况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进行网上补报名,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网上报名。

      7 月 14 日-15 日,网上补报名及审核。如果您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请在这一时间段进行补报名。如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您可以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7 月 15 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对补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不熟悉网上报名平台操作或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7 月 14日-15 日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7 月 20 日发放通知入学。报名信息经专班审核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安置完成后,学校登录招生平台,将所有新生信息全部导出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及时领取的,视为放弃学校登记入学资格。

      8 月 1 日起,阳光分班。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五)入学条件

      入学报名平台将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报名学生及家长需具备以下电子信息:

     1.本县户籍居民子女:

    (1)户口信息(户口本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信息;(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信息(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2.非本县户籍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信息;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信息;③本学区(城区、镇街)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信息。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信息;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信息;③本学区(城区、镇街)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信息。④务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保材料。

      请您注意: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县大数据中心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请您务必在报名前完成您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信息。

(六)其它说明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O19]37号)执行。我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申请延缓入学的需到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病例等材料,县教育局审批。

      3.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提供“山东惠才卡”或“东营优才卡”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由主管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

      5.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咨询电话:8060814。县启慧教育学校招收全县走读的适龄自闭症和智障学生,咨询电话:6441433。

      6.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回执)”,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7.报名入学所依据的房产,应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

      8.为方便家长接送,经学校核实,有子女在学校就读的,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

      9.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规定,学校原则上不超过 45 人设置班额,超过学校服务范围学生,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议去周边学校就读。

      10.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 2 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三、注意事项

      1.学校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土地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管理等部门联合对户籍、劳务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出具假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因证件虚假造成不良后果,耽误孩子正常入学就读的,责任自负,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 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教育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在网站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对本地招 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家长群体,告知本地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4.加强违规查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 的监管,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回应 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违规违 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15020595125

      刘老师18678697612

      监督电话:李老师15020595860

广饶县稻庄镇实验小学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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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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