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6月27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和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标志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正式展开。
参加今天揭牌仪式的有: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丁伟检察长、刘岩副检察长、第四检察部李燕主任,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崔微检察长、王宏凯副检察长,市司法局李月局长、王立重副局长,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杨海华所长。
会上,市司法局李月局长代表抚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讲话。李月局长表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国家司法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戒毒所依法规范地配合做好检察院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立足于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工作大局,主动接受检察院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提升专业水平。坚决服从支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调查核实等工作,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协商会商、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为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建设更好水平的平安抚顺、法治抚顺贡献力量。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丁伟检察长对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丁伟检察长表示,检察官办公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抚顺市检察院与东洲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与市司法局市强制戒毒所共同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检察监督工作新局面。丁伟检察长对执行监督检查的检察官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二要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规范化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共同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抚顺经验”,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会后,丁伟检察长和李月局长共同为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揭幕。
挂牌仪式结束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和来宾参观了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管理区,详细了解了场所工作开展、戒毒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下一步,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察院监督,共同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戒毒执法新格局,开启检所联动,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质效,为助推抚顺振兴发展、为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