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法治宣讲“三进”活动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普法作用,深化“教育防护”法治教育,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邀请了法治副校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黄胜敏,于5月4日(周四)下午4:30在多功能B教室开展了主题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的法治讲座。
参加讲座的有德育处叶立友主任、刘红禄副主任,保卫处鲍红家主任,以及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每班4名学生,讲座由刘红禄副主任主持。
讲座开始前,王梅南书记与黄胜敏法官进行了简单交流,对黄法官百忙之中到我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表示感激。
刘主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黄胜敏法官。黄胜敏法官,是我校的法治副校长,现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黄法官从部队转业,利用碎片化时间不断学习,通过了司法考试。他爱学习、善于学习,不是在办案、看书,就是在思考,成为了同事们眼中的文书专家,有多篇裁判文书获得全国法院行政庭审判优秀裁判文书奖项,他把军人的优秀品质带到了法院,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曾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希望同学们能学习黄法官的优秀品质,也能从讲座中有所收获。
黄法官结合“平移插队”的社会热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类型,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要合理利用网络。
黄法官从施害者、被施害者、旁观者、家庭、学校、社会六个角度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危害范围广,影响时间长,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不当施害者,不做冷漠旁观者,从自己做起,预防校园欺凌行为。
黄法官从专业的角度向我们阐述了校园欺凌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要认为年龄小就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黄法官讲解了宁乡县健康权纠纷案和何某等人强制侮辱案,并结合临高欺凌事件,让同学们通过典型案例,更加清晰地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法律后果。
黄法官提醒我们,要做到预防为主,安全为先——自尊自信、自强自爱、与人为善、融入群体、学会自护、远离危险;应对暴力,理智应对——遭受语言欺凌时,做到冷静应对、自我反省、有效回应、肯定自己、调整心理、法律维权;遭受行为暴力时,找机会逃跑、大声呼救、适当求饶以减少伤害、一切以人身安全为重;及时报告,勇于维权,不做沉默的羔羊——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认真听讲的学生
刘主任做总结发言,再次感谢黄法官用扎实的专业功底为我们带来的精彩讲座,并提醒同学们,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小事,如起外号、嘲笑、造谣等行为也都是校园欺凌,我们要约束好自身的行为,遵守法律和校规,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拒绝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