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进一步扩权强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发[2022]15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扩权强区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等12个扩权强区配套实施稳健的通知》,市市政管理局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工业噪声污染、水产养殖、畜禽业方面的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辖区,并实行一年过渡期。为准确掌握要求下放权限的承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确保下放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2023年6月26日市综合执法局宋佐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召开下放执法权限运行评估工作会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级调研员江定清、杨世华,市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执法指导科、监督管理科、市巡查机动支队、市生态环境支队、市数字中心,各执法分局关于工业噪音、水产养殖、畜禽规模化养殖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支队汇报“过渡期”间下放执法事项执法承接帮扶情况。各执法分局汇报“渡期间”各项下放执法权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对下步更好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针对各分局汇报提出的存在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宋佐副局长进行工作部署,一是关于水产养殖底数清单不清问题,由市局执法指导科对接、协调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同时各分局也发挥主观能能动性,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摸排掌握清单底数。二是对执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报送市局研究解决。由市局执法指导科负责跟进、指导、调度生态环保执法下放的3类8项行政执法事项。
最后,为确实做好下放执法事项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宋佐副局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区执法分局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好改革下放执法事项工作。二是各区执法分局要依法履职,依法执法。自6月27日起,生态环保执法下放的3类8项行政执法事项由各分局、桂林洋执法大队正式承接。对执法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有执法检查台账,有案件查处的数据。三是依法行政,对移送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对投诉件要快速响应,及时核查,周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