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周至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入学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哑兴村、七曲村、昌东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辖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周至户籍并取得周至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一)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注意: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的户籍必须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上,如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必须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
(二)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上述四项资料外,还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学校审核登记。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周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表》(附件6)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劳动务工: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周至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登记报名时,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
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周至县从事工商经营,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2023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周至县哑柏镇中心小学教导处。
所需表册,请各位家长自行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uzhi.gov.cn/)、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打印。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稳定。学校招生工作需要各位家长密切配合,理解支持!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哑柏镇中心小学
2023年6月27日
编辑:刘梦欣
校对:安国荣
审核:曹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