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与开展,缓解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学校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健身器材
(二)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与社会团体
说明:无自理能力的儿童和老人(70周岁以上)禁止进入活动场地
(三)开放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
16:30---19:30
2.寒暑假
8:30---11:30
14:30---17:30
注意:如遇恶劣天气,重大传染病疫情,学校大型文体活动、节假日学生调课补课以及施工等特殊情形,校园不向社会开放,届时学校会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开放申请
1.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学校门卫室填写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安全责任书。
2.办理校园开放健身卡(需张贴照片)。
(五)开放形式
所有进入校园开展运动的人员必须持有健身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健身卡遗失补卡需收取工本费)。
(一)入场管理
学校在出入口张贴公告,告知社区居民入场规则,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发放准入证件、购买场地运动伤害类保险和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同时,根据体育场地面积和开放服务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开放范围、受众和容量,实行定时段和预约开放相结合,依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设定入场人员上限,做好现场人数管控。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易突发的重症患者建议不要进入体育场锻炼。所有交通工具不得入校。不得在指定区域外游荡。
(二) 安全管理
学校采取限时、限流、限场地的方式,在开放时段视同社会公共场所,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公共场所发生事故处理。要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进入校园健身居民要做好自我保护,如出现个人物品被盗、丢失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应急管理
学校制订《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和处置制度,完善安全保卫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稳妥处理突发事件。
(四) 违规入场人员处置
入场运动人员需举止文明,爱护公物,爱护场地设施,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儿童自行车、滑板车、无人机等;严禁携带大功率音响设备进校。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与其他设备设施者,应照价赔偿。违规入场人员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轻微的,予以劝导制止;情节严重且不听劝导的,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向上级部门和街道社区反映并列入禁入黑名单;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报警处理;对列入黑名单的,要向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专班备案。
以上最终解释权归奎洋中心小学所有
图文:肖小静
初审:尤南海
终审:庄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