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卫健系统巩卫第四督导工作组督察回头看简报

用户10806125
创建于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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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屯昌县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巩卫工作开展,2023年6月26日县卫健委第四督导组对我县四小行业公共场所再次开展督察回头看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监督检查。

对上次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再次督促及时整改办证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各类公共场所办证情况、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使用情况、室内控烟工作;针对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执法人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在此期间不得营业,同时督促告知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监督意见书的规定时限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告知所需材料及巩卫标准。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不断加大检查执法和巩卫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经营者的巩卫意识和卫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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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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