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他们培养成敬畏法律,崇法尚德,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和预防意识的同时,也给自身拉起一条警戒线,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2年9月14日,遂川县未成年保护法宣传团莅临我校开展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由教育体育局主办,在遂川县人民检察院,遂川县公安局,新江司法所的协助下顺利开展。宣讲团成员有遂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廖富洋,校建股副股长刘斌,遂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水强,新江乡司法所所长彭丹。
活动上,彭丹所长首先从四个方面开展未年人保护宣讲,紧密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审判工作实际,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秉承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痛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精细化立体保护,护航花季少年健康成长。同时让在座的各位老师也深刻认识到熟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是从事教育职业人员必备素养和本领之一。
宣讲结束后,县教体局廖富洋副局长语重心长地说到青少年的保护刻不容缓,作为一名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更要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关爱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教育的根是苦的,但其果实是甜的。要相信,辛勤的付出,总会得到回报的。本次的宣讲活动全乡教师们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