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滦南县民政局多措并举,着重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婚姻登记诚信建设和社会救助诚信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推动民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稳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年检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力度,对长期不换届、不活动、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引导注销或实施行政处罚。将年检结论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积极培育优质社会组织,促进滦南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避免婚姻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出现伪造证件、做出虚假证明等失信行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借助《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对当事人婚姻信息进行核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婚姻登记风险,也可以有效预防重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预防和打击骗取社会救助行为,加强社会救助实效。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现象,切实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目前,核对平台已实现多部门的信息比对交换,对核查发现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现象,依法取消其救助待遇,并纳入社会救助信用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