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晴天
创建于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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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认识,也深化和拓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如何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所要回答的时代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现代化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前提。同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发展、不作为,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现代化建设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艰难,不能走老路,又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方法根基。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所强调的一体化保护、系统治理、统筹、协同推进等关键词,以及作出的具体部署,均体现了对系统观念的坚持和创新应用,是指导我们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行动指南。人与自然共处于一个有机的系统整体中,大气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陆地生态系统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是一个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需要统筹治理、协同控制。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根本方法,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让各项制度措施形成协同联动效应,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路径。笔者认为,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包括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资源产权流转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考核体系等;其次,要提升“造血”功能,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积极挖掘生态价值,突出生态体验,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生态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交易并纵深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第三,要注入金融活水,建立多元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发生态产品权益、收益与信用相结合的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金融授信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投融资多元化。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一定能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昂首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持续书写世所瞩目的文明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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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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