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六十一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杨杨
创建于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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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3年新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大庆市第六十一中学学区范围

      乙烯2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阳光嘉园小区及周边村屯。

二、报名分类

1.两证统一:指户口和房产证的地址统一或户口和房产证的地址不同但都在61学区;

2.两证不统一:指户口和房产证的地址其中之一在61学区,这种情况房本地址优先于户口地址;如果无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再看户口地址;

3.随迁子女:指外地户口;在61学区内无房也无户口,但居住证地址在61学区范围。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毕业生。(五四制)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预报名。新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龙凤区阳光教育平台),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

       注意: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只能报一所学校。

       网上预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注意:表中“两证统一”中要求户主必须为报名新生的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主必须为报名新生的父亲、母亲或 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具有100%产权。

2. 现场确认。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的学生,学校不能录取其入学。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3. 补报时间安排。新生报名结束后,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24日—25日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4. 阳光分班时间。8月30日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结束后,各校要当场公布分班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说明: (无需带孩子到学校)

1. 两证统一的学生:

网络上传: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上传地址页即可,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2. 两证不统一的学生:

网络上传: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上传地址页即可,如果无房本请上传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3. 随迁学生需要上传:

网络上传: 户口本首页(有户籍印章页) 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居住证(与学生同一户口的父母其中一人即可)小学学籍卡(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现场确认:需要户口的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原件,小学学籍卡原件(带有毕业小学公章)。

特别说明:

1. 房产证指属于本学区并且是学生父母100%产权的房产;

2.有关无房证明的几点说明

(1)需要无房证明的情况(指学生父母双方)

     ①本市户口在本市无房产的;

     ②本市户口在本市已购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的;

     ③外地户口在本市无房产的;

(2)无房证明获取地点方法:无房证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掌尚住建”自助查询打印;

注:房屋转让交易信息自助查询报告获取方法同无房证明

(3)学生父母需同时提供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带有识别码),时间必需是2023年6月30日之后。

3.如果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需要提供学生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等证件确认法定监护人。

4. 购房非个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正式合同、机打发票;认购合同、收据以及非全款发票无效。

5. 报名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取得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6.学校负责初审,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合格后发《入学通知书》。

7. 提供的所有材料都要上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阳光分班及推进“四零承诺”工作

       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在2023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实行“阳光分班”政策。

1.分班前,学校依据“班科任均衡搭配”原则确定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备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公布分班科任教师名单。

2.分班时,区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现场按顺序分出自然班,并公布自然班学生名单。

3.自然班选出家长代表确定抽签顺序,再由家长代表按顺序确定班科任教师团队,学校当场宣布分班结果,分班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

       此外,为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教育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在我校“办事不求人”,让每一名学生在教育公平的阳光雨露下共同成长进步,我校将持续推进落实“四零承诺”:

       一是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

       二是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

       三是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

       四是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

七、    贫困生资助

       为了推进教育精准资助、精准育人,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校根据黑教规2019【9】号文件《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对以下八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孤儿;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六)烈士子女;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 号)执行);

    (八)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625元。

    如有符合条件者,可以入学后向团委提出申请。咨询电话:6767015

八、咨询电话:

    6915655   6769550 

    下图是61中学新生报名钉钉群二维码,请家长扫码进群,有关招生信息将在群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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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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