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北街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甘州区北街小学幼儿园
创建于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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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州区北街小学幼儿园地处甘州区北街114号,始建于1997年,占地面积2520m²,建筑面积1690m²,是隶属于甘州区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2011年晋升为省级一类幼儿园,2015年被评为甘州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2020年晋升为市级巾帼文明岗,现有教职工30人,在园幼儿327人,共设大中小7个教学班。

  为切实做好我园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根据我园实际情况,拟招小班幼儿90名。

招生对象

  一、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按“相对就近,房户一致”的原则进行预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甘州区北街小学幼儿园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报名时间选择园所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招生办法

  幼儿园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第一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对应、与本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的房产证明(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本区农村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有产权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四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含城镇、农村户),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以租住或在非直系亲属家居住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但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的通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六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无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6月28日,幼儿园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招生办法和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信息。同时,安排专门人员接受家长咨询。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现场预报名及资料初审。7月1日-7月2日,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园规定的相关证明及资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幼儿园根据招生办法,现场初步确定适龄幼儿对应的招生批次。适龄幼儿只可在城区11所直属公办园或5所小学附设幼儿园中选报1所,多报、虚报、谎报、瞒报、提供虛假资料的,将一律取消城区公办园入园资格。凡家长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幼儿园登记预报名信息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追加信息或补录。

       (三)数据汇总及资料审核。7月3日一7月4日,各幼儿园汇总整理适龄幼儿预报名信息,再次查验佐证资料,核准幼儿入园批次(如与预报名登记时不一致,幼儿园应第一时间反馈幼儿家长),区教育局在幼儿园核验幼儿预报名信息后再次进行复验。

       (四)确定入园资格。7月10日,各幼儿园按照招生方案确定幼儿入园资格,确定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家长。

       (五)公示录取结果。7月10日,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

       (六)新生正式报名。7月11日,新生正式报名登记注册,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园位。

报名所需资料

  一、原件: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拥有者必须是幼儿监护人)。

       二、复印件:①户口薄幼儿页,②户主页,③幼儿父、母亲页,④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拥有者必须是幼儿监护人)。

       三、政策照顾者提交相应材料原件,其它资料同上。注:复印件A4纸单张复印(复印件清晰),按以上①-④顺序依次整理并装订,在首页右上角处写上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查看原件是否与复印件相吻合,收取复印件(以便教育局审核资料备用)。

招生咨询电话

张老师:13150147007

苗老师:13830666056

区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36——8212774

0936——8636027

—End—

北街小学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街街道北大街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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