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规定(初中部分摘要)

黎黎
创建于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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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学区划片招生原则。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等因素,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简称学区)。2023年秋季全县小学、初中学区按2022年划分的学区执行。

    (二)公民办同招原则。一是严格实行公民办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承诺借读、预约就读等形式争抢生源。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过程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及其他各年级转入学生,一律经过县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办理。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严格学区划分标准,规范生源认定程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学区划分及报名条件

    (一)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1.宜丰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学区划分:耶溪河以西(持有新昌镇户口且拥有宜杏小区、滨江广场、理想城、云龙山庄房产证的)、楼子下路以西、学前路以西、红商城中间道路以西、都市巷以西、爱国巷从与都市巷交汇处至与盐步中路交汇处以北、盐步中路以西、南门路以南至耶溪河,御龙湾小区、北门杖小区(北门杖小区租户需提供房管局租赁证、小孩父母〔监护人〕在县城区无其他房屋的证明)。具体详见宜丰县城区初中学区示意图(附件2)及路段说明(附件3)。

    (2)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父母(监护人)及小孩的户籍、房产(含长期租住着房产管理部门住房的)均在宜丰中学学区范围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证、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租赁证及缴费凭证原件、父母(监护人)在县城区无其他房屋的证明原件审核,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出生后和监护人(在县城区无其他房屋)一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地址在宜丰中学学区范围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证、监护人(父母)在县城区无其他房屋的证明原件审核,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在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③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其父母现役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小孩出生证明等证件原件,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④其他:持有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发放的人才服务卡人员子女、在宜丰投资创业的高管持有政府颁发的企业投资者绿卡人员子女凭有效证件可到宜丰中学就读。

    2.宜丰二中招生范围及条件

    (1)学区划分:楼子下路以东、学前路以东、红商城中间道路以东、都市巷以东、盐步中路从与爱国巷交汇处至与南门路交汇处以东、渊明大道至消防救援大队以西(含福隆花苑),城南大道至光华大道交汇处以北。具体详见宜丰县城区中学学区示意图(附件2)。

    (2)报名条件: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参照城区小学报名所需资料执行。

    3.城东学校招生范围及条件

    (1)学区划分:渊明大道以东(含电力花苑、元形小区)、迎宾大道从官山南大道交汇处至新旅明樾府小区以北、新昌镇余家坪新农村以西、新旅明樾府小区以西。敖桥村初一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自主选择城东学校或宜丰二中就读。具体详见宜丰县城区中学学区示意图(附件2)

    (2)报名条件: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参照城区小学报名所需资料执行。

    4.崇文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

    (1)新昌四小六年级、新昌五小部分六年级毕业生或户籍在上述学校生源区范围的学生。

    (2)澄塘、棠浦、花桥、同安、双峰、芳溪、石市、桥西、石花尖垦殖场塔下分场等乡镇(场)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在上述乡镇(场)的学生。

    (3)工业园常住人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务工证明及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必须是务工单位开具的且加盖工业园管委会公章,住房证明必须是务工单位开具的证明或房东出具的租房合同)。

    4.其他初中招生范围及条件

    宜丰三中面向潭山镇、黄垦镇、天宝乡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黄岗中学面向黄岗镇、石花尖垦殖场、车上林场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新庄中学面向新庄镇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1.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在市教体局要求控制的人数内仍有空余学位的,可面向全县招生。

    2.招生人数:2023年秋季,金穗学校、新昌学校、黄冈学校三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得超过2022年秋季学生数,且只减不增。三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控制的总人数范围内,小学和初中各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及其他年级若还有学位空余,可面向其他学校招生,招生计划须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批。民办学校转进学生,必须在控制的人数范围内,经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批后方可转入。

    3.招生方式:在总人数控制范围内,新昌学校、金穗学校、黄冈学校现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家长和学生要求就读本校初中一年级的,2023年秋季一律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学习,如果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初一年级允许面向全县招生。凡学生和家长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7月24日—7月28日进入民办学校招生小程序报名或现场报名(具体见宜丰县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公告),且每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8月1日、2日、3日分别在金穗学校、新昌学校、黄冈学校以摇号的方式招生。

三、初中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宜丰中学:8月3日—4日,地点:宜丰中学

    宜丰二中:8月7日—8日,地点:宜丰二中

    城东学校(初中):8月9日—10日,地点:城东学校

    崇文中学:8月13日—14日,地点:崇文中学

    宜丰三中:8月15日,地点:宜丰三中

四、审核方式

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城东学校招生审核,由县教体局、宜丰中学、宜丰二中、崇文中学、城东学校组织人员实行联审;崇文中学、宜丰三中 由学校自行审核。

五、其他事项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原则上定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宜丰户籍或监护人在宜丰范围内有房产的儿童可放宽至2017年9月30日(含)。严禁接收未到年龄的儿童就读或作为旁听生编入一年级就读。

    2.城区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必须按学区招生报名条件有关规定执行。若转入学校无学位,由县教体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其他就近学校就读。

    3.小学在6月30日前组织召开六年级家长会并向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备,将本规定翻印给每一位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求家长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审核。

    4.各幼儿园负责将本规定翻印至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求家长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审核。

    5.2020年4月23日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本县范围内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参加中考享受农村均衡资格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初中阶段必须一直在农村初中学校就读,二是初中阶段学籍一直在农村初中学校。

    6.2023年5月15日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秋季开始在城区初中(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的,在录取宜丰中学均衡生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录取,即按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分数高的均衡生分数线录取。

    7.凡报名审核提供造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材料,交由相关执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本规定由宜丰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2769690。


                                  石市镇小学(宣)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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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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