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湖南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以下称机动支队)五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湖南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以下称机动支队)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以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为主体的专业应急(消防)救援力量。机动支队下设5个大队10个中队,分别在长沙、衡阳、益阳、怀化驻勤,主要承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消防)救援工作。该支队所属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是经省政府批准招聘、专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的合同制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动支队五大队(怀化)本次计划招聘专职队员33人(驾驶员6人,通讯员4人,战斗员23人),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分派到机动支队五大队(怀化)承担驻勤任务。
符合驾驶员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参与驾驶员的专业科目选拔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报考人员中,已列入参加驾驶员选拔对象的,不影响在落选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聘用为战斗员。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2、战斗员岗位,男性,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大专以上文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中共党员、有5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驾驶员岗位:B2证以上,年龄在22-35周岁;高中(同等)以上学历;取得相应驾驶人证书2年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招聘的人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四、相关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不低于6500元(未扣除“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驾驶员、通信员月工资收入高于此标准;
2、首次聘用期为1年,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
3、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4、聘用人员的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5、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6、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7、机动支队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日常执勤时实行“三班两运转”模式;
8、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17时-2023年7月15日17时。
(二)报名资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在职专职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电子版蓝底照片(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格式为jpg或者jpeg格式),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专职队员体能测试共4个项目,采用积分制,具体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个/3分钟)、100米跑(秒)、1000米跑(分/秒)、原地跳高(厘米);参考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标准见附件4。
(二)面试
面试以自我介绍及提问交流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其语言表达、性格特点、综合素养、职业认同感和对相关岗位的认识等情况。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检
通过测试及面试环节的招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3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由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的人员及项目,经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束后,由承检医院下达体检结论。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并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试用期内培训考核合格的,凭体检发票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销。
(五)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由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考生常住户口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核。
七、聘用对象确定和劳动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
综合此次招聘考核合格对象,区分“驾驶员”、“战斗员”和“通信员”三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和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20%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中后20%为替补人员。
(二)优先聘用规则
1.学历层级高、有服役经历和消防救援队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被支队辞退或非正常程序离职的专职队员除外)的人员,选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2.有消防救援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提交,未按时提交的不予认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有体育特长以及具有车辆维修、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确定聘用对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根据户籍和招聘报名表所填意愿,结合各地招聘名额情况合理进行分配。
(四)订立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
在培训开训1个月内,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从公示未聘用的后20%依次替补聘用。
八、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该阶段视为试用期)。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的;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报名电话:17707388555(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