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规范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减少犬只伤人、扰民等现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新华公安分局所辖各派出所,遵照《石家庄市文明教育引导“十大文明行动”的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利用社区居民微信群、LED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和文明养犬相关规定,提醒告知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良好局面。
新华分局上城派出所等单位利用LED屏、社区民警居民微信群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和平西路派出所、联盟路派出所等单位采取悬挂横幅的方式宣传文明养犬
北苑派出所等单位在社区、沿街商铺显著位置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
西苑派出所、联盟路派出所、和平西路派出所、上城派出所、东焦派出所、北苑派出所、赵陵铺派出所等单位在辖区社区、沿街商铺、公园、主要街道等部位发放各类文明养犬宣传材料,提醒告知养犬人遵守文明养犬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