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实验小学开展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宣传活动

小卡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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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小小的身影背着书包迈出求学路的第一步,我们希望他快乐、自信、自强,愉快地度过童年时光。可是,生活总有风雨,当生活的重担一点点压到稚嫩的肩膀,    让资助为您助力,为孩子遮风挡雨,铺就平坦的求学之路。

    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    。“资”润美好生活,“助”力美好未来,求学道路不必惆怅,资助政策保驾护航!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途径

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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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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