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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2023年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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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们:

        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2023年新生报名即将开始啦!根据鹿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特将招生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属于我校学区服务范围县城小学毕业生、鹿寨镇户籍或在县城购买有房产的毕业生、导江乡中心校、江口乡中心校的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一)城区:东至建中北路、太和街以西,南至建中西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糖厂、工业园区)鹿新路以北,西至洛清江东岸,北至洛清江南岸。

 (二)乡镇:江口乡、导江乡、鹿寨镇新胜村、俄洲村、思贤村。

四、报名时间

(一)2023年7月10日9:00——16:00报名对象为尚未能录取县中初中部、实验中学、鹿鸣中学初中部自主招生的属于我校服务区范围的学生(鹿寨县县城小学学生、鹿寨镇户籍或父母在县城购买有房产的导江乡中心校、江口乡中心校的毕业生);属于我校服务范围的进城务工子女(父母所持的居住证6个月以上五年以下,至少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二)2023年7月15日10:00我校派老师前往导江乡中心校、江口乡中心校开展现场报名录取工作。

五、新生报名所需材料

(一)凡属我校学区的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

(二)随迁子女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范围内持有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

      3.父母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我县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随迁子女。


撰稿人:潘丽娜

审核人:黄振海校长、卓烈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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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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