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钱清街道南钱清幼儿园是一所省二级公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绍兴市柯桥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柯桥区钱清街道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3年幼儿园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小班年龄段2个班。
二、新生年龄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对象
南钱清幼儿园招生坚持地段生住户俱备优先的原则,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具体如下:
第一类:有南钱清村(原南钱清、后东塘村)、江南村(原江南、龙山、虎象村常住户口、且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拥有相应地段房产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有南钱清村(原南钱清、后东塘村)、江南村(原江南、龙山、虎象村)常住户口,或本人(父母或监护人)拥有相应地段房产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在满足前二类对象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多余学额,招收有柯桥区常住户口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适龄幼儿,并按A类、B类、C类、D类的顺序(A类:有钱清街道户籍且父母、监护人有钱清街道合法产权住房;B类:有钱清街道户籍或父母、监护人有钱清街道合法产权住房;C类:有柯桥区户籍且父母、监护人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D类:有柯桥区户籍或父母、监护人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依次排序。
第四类:在满足前三类对象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多余学额,招收符合柯桥区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分A类、B类、C类。
A类: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17]23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部分条件设置的通知》(绍市教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
1.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柯桥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须一直连续按月缴纳,
补缴无效);
4.父母在柯桥区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2023年6月30日。
B类: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有关规定条件。
C类:父母和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工作原则
根据上述精神,在招生范围内,幼儿园根据新生相关信息,按照“住户俱备优先、合理分类排序、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额满为止。
(二)网上报名途径
所有入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准备相关原始证件以备拍照上传。家长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请关注“柯桥教体”微信公众号。
1.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
(1)6月27日—7月1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日—7月9日,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10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15日8:00—17:00,查询第一次网报预录结果。
2.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
(1)7月18日—7月19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未预录对象和三类、四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0日—7月25日,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26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30日8:00—17:00,查询第二次网报预录结果。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可于7月31日到浙光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对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该类幼儿,由浙光幼儿园统筹安排到网报预录后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
(三)审核排序方法
1.第一类对象排序办法:若该类新生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以户籍登记或房产证取得时间较早的一项进行排序,取得时间早者优先,额满为止。
2.第二类对象排序方法:若第一类对象审核后尚有多余学额,按有户籍者优先,再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取得时间早者优先,额满为止。
3.第三类对象排序方法:若第二类对象审核后尚有多余学额,按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再招收第三类对象,额满为止。
4.第四类对象排序方法:若第三类对象审核后尚有多余学额,再招收第四类对象,第四类对象按A类、B类、C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当同一类幼儿人数不超过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同一类幼儿人数超过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父母(监护人)的居住证签发时间或参加养老保险时间中最早的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如出现相同时间,则按另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若超过幼儿园剩余学额的,由街道教育党委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道)有多余学额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组织现场报名
八月下旬,每类入园对象根据预录取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幼儿园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幼儿体检合格证明单,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对象以房产作为其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还需向幼儿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第四类对象以符合柯桥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A类需向幼儿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须人房一致);
2.父母其中一方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其中一方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4.父母的合法有效住宅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
B类需向幼儿园提供符合“直通车”入学条件的,按文件中相关意见经钱清街道教育党委审核通过并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C类需提供父母和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进行缴费注册
家长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和缴费办法,按照幼儿园短信通知按时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视自动放弃学额)。
五、其他相关政策
1.2023年报名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宅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的,房产必须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符合四项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2.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的适龄幼儿,在拆迁安置期间,可于7月1日至7月10日向钱清街道中心幼儿园(浙光幼儿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办理手续,在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的幼儿园前两类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由浙光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幼儿园就读。拆迁安置(含货币化安置)后,按正常入园对象报名。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华桥归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幼儿园。以上对象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柯桥区教体局幼教办。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港澳台籍人员子女等申请入园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15日到区商务局下属区涉外管理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通过申请的入园对象,由定点幼儿园在线上统一上传相关入园资料。
4.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也适用于学前段。符合“直通车”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报名由钱清街道教育党委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直通车”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居住证最新签注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钱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联系老师:孟老师,联系电话:85323108),通过审核对象于7月18日—7月19日进行线上报名,即上传审核通过完成各项盖章的证明表。
5.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说明:对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就读资格。
六、特别提醒
1.请家长朋友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程序和要求真实、正确地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代表信息无误,并不表示幼儿园已经录取通过,最后预录取结果以7月15日和7月30日公布的信息为准。
2.关于体检注册相关说明: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带孩子前往绍兴市中心医院钱清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证明单由医院统一下发到幼儿园(体检有异议医院单独通知)。无体检合格证明的取消入园资格。
3. 关于幼儿园园址及联系电话:南钱清幼儿园位于钱清街道南钱清村389号。
报名咨询电话:杨老师85299746 王老师85299747
未尽事宜由南钱清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南钱清幼儿园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