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团委与团溪湖区委签订校地共建合作协议

机关支部
创建于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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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校地共融共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近年来,团溪湖区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深化党建带团建,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坚持强纽带、搭平台,突出高校与社区团组织共建联建,引导青年大学生走进基层、感知基层。6月19日,共青团溪湖区委与辽宁科技学院签订校地共建合作协议并举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强化校地共融共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把稳共建“方向盘”。以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辽宁科技学院的沟通联系,坚持“就近就便、资源共享、问题导向、共建共赢”原则,签订《“青力奉献 团聚基层”校地共建合作协议》,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

      稳固机制“压舱石”。团区委、辽宁科技学院团委共同开展社区调研7次,梳理基层实际需求42项,开展校地共建座谈会3次,形成了大学生成长需要、学院资源优势、基层实际需求3张清单。按照清单需求,58个团支部分别结对社区(村),形成了“一学院一社区一品牌”的校地共建新格局。同时学生及社区书记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截图部分校地团支部对接表

社区书记代表发言

学生代表发言

      用好联建“助推器”。面向辽宁科技学院在校大学生选聘基层团组织副书记,经过自主报名、资格审核、公开面试等环节,确定大学生兼职基层团组织副书记人选58名,实现了校地共建“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人联系”。

  组建服务“小分队”。充实发挥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作用,以团支部为单位全面参与到社区(村)的日常工作中。依托大学生自身资源优势、学科特点,梳理制订志愿服务项目清单,由社区进行点单,实现“清单化”管理、“点单式”服务、“点对点”联系,提升服务实效。

       下一步,溪湖区将以校地团组织共建共享合作为切入点,围绕共青团助力、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常态化加强与高校共青团和大学生联系,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创新组织覆盖,拓宽学生参与途径等方式,进一步打造双向奔赴、互为受益的“青春共同体”。

编辑:孟婷

终审:刘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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