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防溺水、安全出行和防欺凌三个方面的事项进行温馨提示:
(一)防溺水安全宣传:
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必须了解四知道: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何时回。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能放任孩子一人独自在家或者独自一人外出玩耍,确保孩子平安。
(二)交通安全宣传:
一是时刻提醒教育孩子:严禁在停车场特别是在汽车周围逗留、玩耍,严防因汽车盲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未满12岁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行驶;二是家长务必确保孩子乘坐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乘坐小汽车扣好安全带;三是跟各位家长温馨提示:家长接送学生禁止在路中间或斑马线上停车,在调头标志处调头。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小汽车扣好安全带,给孩子做好榜样。
(三)防欺凌宣传:
孩子不得携带打火机、锋利的小刀、玩具、贵重物品等到校.教育孩子与他人和睦相处,遇到欺凌也不要害怕,要及时告诉同学、家长和老师.经常与孩子沟通谈心,如果孩子有异常表现,要及时跟孩子交流,并与老师联系,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帮助孩子.如果家长们有什么线索也请及时与老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