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靖边县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勇宁
副组长:闫建宙 郝振静
组 员:刘 伟 李树英 潘建丽 武 娇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招生、一校一案、部门联审原则;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原则,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秋季开学后由户籍地镇政府向监护人发放《延缓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计划与区划
1、招生计划:计划招生6个班,每班54人,合计324人。
2、招生片区:林荫路(青银高速至龙升路段)以东,芦河路以西,龙升路以北(林荫路至芦河路段),青银高速以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规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入学资格联审--志愿填报与确认--分段录取)
(一)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于6月27日至6月30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学位申请,逾期无法补报。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打印《入学申请表》。幼升小网上报名工作由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组织实施,“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
(二)资格审核。
7月11日至12日适龄儿童家长持《靖边县2023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打印)及学校招生方案要求携带资格审核所需资料,按时前往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表》信息须准确无误,录入后将无法修改,不参加资格审核者无法补录。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前往一所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依据家长提供的《申请表》核对、完善相关信息,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一阶段:7月11日学校审核以下四个批次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表》、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依据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 2022年9月1日之前,不含9月1日,下同),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二阶段:7月12日,学校审核以下二个批次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表》、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入学资格联审。7月13日至15日,学校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交由公安局、张家畔街道办、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 房产等信息进行核实,同时,教体局要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由学校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若有家长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 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取消划片入学资 格,并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 后果自负。志愿填报与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 7 月 24 日至25 日由监护人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确认,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与确认的, 不予录取。
(三)网上录取。
学校录取工作分阶段分批次(与资格审核批次相同)进行。 第一阶段8月23日进行,依次录取前四批次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月24日进行,依次录取第五、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如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方式进行派位或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获得的时间顺序实施招生,额满为止。随机电子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随机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于8月25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第四阶段: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8月27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3、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名单与8月25日第三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分批次在学校公示栏(校门口)公示, 予以群众监督。
5、其它有关说明,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
靖边县第七小学咨询电话:0912-4628451 13629125324 15719124444
靖边县第七小学监督电话:0912-4647158
靖边县第七小学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