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 号)、《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23〕55 号)精神、平果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果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平教字〔2023〕73号)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片区内在平果市各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片区内在平果市外就读的平果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片区内非平果市户籍但在平果市购(建)房并居住、有独立产权房产证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人员子女。
(四)片区内非平果市户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平果市就业并持有平果市公安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计划招 14 个班 ,共700 人(包括100名少数民族生在内)。
(注:招生班数和人数仅为计划数,最终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统筹调整。)
(一)招收户籍属马头镇且户籍住址在以下区域、或者父母在以下区域内购(建)房的小学毕业生:教育路(西起嘉年华路口,东至君临天下路口)以南-人民路以西-新兴路以北区域。铝城大道西段(西起五十米铁路桥,东至岜赖路口)往南至右江以北区域。铝城大道西段(西起五十米铁路桥,东至岜赖路口)以北-兴平路(南起岜赖路口,北至平果砂轮厂路口)以西-岜造山南麓以南环闭形成的区域。
(二)招收中区直单位、市重要企业的小学毕业生。
(三)根据《平果市 2023 年秋季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面向各乡镇定额招收 100 名少数民族班学生。
片区划分示意图
录取本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录取依据主要以户口簿住址或独立产权房产证(或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登记地址为主。非平果户籍、父母在平果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视学位情况参照其居住证登记的住址、租房住址或营业执照地址录取。若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类别顺序录取:
A 类:优待群体人员子女(即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及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待群体人员子女)。
B 类:原住居民(即祖辈在此地居住且户口簿住址与独立产权房产证登记地址及登记时间一致的住户,或在此地建房并居住 30年以上且户口簿住址与独立产权房产证登记地址及登记时间一致的居民)子女和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员工子女。
C 类:购(建)房户(即户主是适龄儿童父母,有独立产权房产证或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正式银行交款收据的居民)子女。
D 类:非平果市户籍、父母在平果无房产的本市小学毕业生。
E 类:其他类别子女。
按以上类别顺序录取时,若某类别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或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一)以优待群体人员子女身份报名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学籍信息表(家长可到学生现就读的小学索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二)以原住居民子女身份报名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学籍信息表(家长可到学生现就读的小学索取)、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有则提供)。以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子女报名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学校证明材料原件。
(三)以购(建)房户子女身份报名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学籍信息表(家长可到学生现就读的小学索取)、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及交税发票[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房产证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提供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产权证]。
(四)以非平果市户籍和其他类别子女身份报名的:提供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学籍信息表(家长可到学生现就读的小学索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由平果市公安局签发。在本市小学毕业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能够反映现具体住址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指独立产权房产,仅限住宅类型房产,不包括商铺、工业用房等类型房产。
(一)网上报名
2023 年 6 月 19 日-6 月 30 日为网上报名时间,6 月 30 日 24时为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名前,各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片区划分示意图及文字说明,清楚所处区域属于哪所学校,报名时务必填报所属学校,若填报其他学校,将会导致因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而无法被录取的情况。
各家长使用微信扫描招生系统平台二维码(6 月 19日零时起开通),进入招生系统平台,注册账号,登录系统,登录后在首页选择点击“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公办小学/公办初中”,选择片区学校,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要求实拍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报名材料,户口簿要上传户主姓名页面和学生姓名页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要上传有住址和有印章的页面。上传的材料要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上传图片要清晰、完整,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二)报名材料审核
7 月 8 日(周六)、7 月 9 日(周日)为其他初中学校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时间,但只审核以购(建)房户报名的和以非平果市户籍报名的,重点审核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学籍信息表等报名材料。请上述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 7 月 8 日(周六)、7 月9 日(周日)到报读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家长和审核人签字确认后,报名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家长不到现场审核材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家长自负。
注:报名成功不代表已被录取。
平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平台二维码如下
6月19日零时起开通
7 月 25 日-26 日,公布录取名单。各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看,也可在招生系统平台、平果教育平台(http://www.pgjyj.cn)、广西平果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7 月 27 日―28 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在平果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解答家长疑问,并查缺补漏纠错。
7 月 29 日-31 日,各学生或家长持户口簿、义务教育证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市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0776-5823606,5831045
平果市民族中学:0776-5826576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0776-5821307
市教育局人事股信访廉政督查室:0776-5828318
平果市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流动人口居住证窗口(平果市兴平路 15 号海明生活小区内)。
文稿编辑:黄连福、黄丽阳
图文编辑:黄连福、黄丽阳
审 核:潘积香
终 审:农世德
总 监 制:蓝如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