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管控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污水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2022年 8月19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五指山市中医医院、海南省平山医院、中阔银山花园酒店隔离点、曜阳酒店隔离点等单位开展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现场发现存在医疗污水消杀不到位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现场责令整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加消杀频次,严防严控疫情环境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还要求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贮存、消毒、转运等,要做到医疗废物在贮存间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要求,及时转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规范做好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