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阳光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陈老师
创建于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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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天长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简介

天长市阳光幼儿园成立于1998年,位于天康大道与三桥路交叉口广厦花园内(天发广场对面),天长市“优秀民办园”、“文明单位”、“爱心园”。

园内设施设备齐全,环境优美。

阳光幼儿园(园林路)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天康大道三桥路广厦花园7栋4单元

根据天长市教体局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以上各年龄段幼儿需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开展的各类保教活动。

招生计划

小班:16人

中班:10人

大班:20人

收费标准

阳光幼儿园为天长市B类普惠性民办园。

保教费: 小、中、大班每生为2300元/学期。

招生条件

一、小班入园条件:

我园优先满足广厦花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

A类: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小区内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B类:非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但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小区内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如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学位有空余,可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小区外符合条件的幼儿。

第一类: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第二类:非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但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第三类: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无房产。

第四类:非天长城区户籍且城区无房产的适龄幼儿,但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天长城区工作或经商连续满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中、大班入园条件(满足一项):

1.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天长城区工作或经商连续满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小班

1️⃣7月1日-7月5日,申请在我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天长市招生系统进行报名登记(系统登记顺序号不是报名顺序,登记提交成功不代表报名成功)。

网址:http://rx.tcjyj.cn:8081/

2️⃣7月6日-7月7日,材料符合性审核。

3️⃣7月8日,分批次审核录取。

我园优先满足广厦花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就读需求,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A类生、B类生顺序录取。

如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学位有空余,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分类分批有序录取小区外符合条件的幼儿。

当同一类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由幼儿园直接录取;如同一类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可招生人数时,本类型对象全部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录取。(抽签时间将另行通知)

录取信息将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4️⃣7月21日,所有被录取的幼儿监护人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中、大班

6月20日-6月21日,小区内申请在我园就读中班、大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幼儿园线下报名。

6月25日-6月30日,小区外申请在我园就读中班、大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幼儿园线下报名。

名额报满即止,小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超过时间登记,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

5️⃣ 相关材料要求

监护人须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上传资料原件的高清图片,以免影响入园录取。

1.户籍类材料(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如监护人和幼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出生证。

2.房产类材料(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①有房产权证的,提供房产权证号页、产权所有人页。

②未办理房产证或房产证抵押银行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

③拆迁安置类,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材料。

④保障性住房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如房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产权人和幼儿亲属关系相关佐证材料。

3.入住证明(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开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增值税发票中任意一类,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4.非城区户籍且无城区住房的适龄幼儿,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天长城区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天长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城区用工单位签订并经人社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6个月以上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账证明,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网上信息登记时,监护人须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上传资料原件的高清图片,以免影响入园录取。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如发现填报信息或上传资料造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此招生方案以天长市阳光幼儿园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

18225808383(王老师)

18019896161(王老师)

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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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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