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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富强幼儿园】“法、爱同行 守护成长”——富强幼儿园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

创建于2023-06-18 阅读765

为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营造和谐校园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为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近期,贾汪区富强幼儿园开展了“法、爱同行,守护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

召开专题会议

召开全园“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园长王德彬带领大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文件,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正确儿童观、教育观。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1.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如下:

✦生存权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展权

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受保护权

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家园共育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漫画

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女童保护

1.了解隐私部位       

让孩子了解身体是自己的,凡是背心和裤衩遮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

2.保护好隐私部位       

隐私部位只有爸爸妈妈、特别亲近的主要看护者、医生可以看,而他们也只能在帮你洗澡、擦屁屁、换衣服或者生病了去医院检查时才能看。其他人、其他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以。

3.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是秘密不要告诉父母,那么一定要教孩子告诉父母。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避免单独和陌生人在家里或在密闭的环境;家长不能接送时,不独自出门。

5.勇于拒绝      

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者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者其他亲近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防欺凌教育

各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组织幼儿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以幼儿喜欢的动画、图片、绘本故事与趣味情景相结合,多角度、多方位对幼儿开展“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有效地增强了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利用课件、视频、图片等直观形象的方式,为幼儿普及预防溺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不到河塘、水渠、沙场、水库等危险水域玩耍,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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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后记

法与爱同行💕,携手守护未年成人成长。贾汪区富强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弘扬法律精神,引导教师、家长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养,凝聚社会共识、家园共育、营造和谐健康的氛围,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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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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