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报名学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地址或监护人(父母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须符合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招生范围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树仔镇居委会、树仔村委会;
2.区域内建房或购房人员直系亲属或父母一方有区域内户口;
3.区域内开店经商六个月以上的直系第一代亲属;
4.区域内企业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进城务工人员(凭社保证明);
5.享受优惠政策的子女(如:军人、抗疫等)。
学位安排:
一年级安排5个班,共225个学位。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至7月4日。
报名网址:http://yk.kiway.cn/visitdbzs。(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 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或扫描如下资料上传到招生平台申请学位:
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学位申请表》。
要求:
辖区户籍适龄儿童须上传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入学对象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适龄儿童,请提前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身份证,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本的信息为准)。入学对象与其父母不同户口簿的要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2.住房证明资料:
(1)入学对象或其监护人房产权属登记证。还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须上传购房合同和发票。
(2)直系亲属三代人(以下简称“三代同堂”)户口簿地址相同的,可按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安排学位;
(3)三代人户口簿地址相同但不同一户口簿的,要上传户籍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三代人户口簿地址不相同的,按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户口簿或房产地址安排学位,不能按祖辈房产地址安排学位;
(4)住单位集体公房无个人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单位证明和屋主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交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能证明屋主身份的原始单据或材料,并由学校派员实地核实(因家长不配合,无法核实的,将不作安排);
(5)集资建房或其它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个人房产权属证的,要上传公证文书和2023年1月以来的连续缴交水电费等能证明屋主身份的原始单据。
(注:按户口簿地址申请学位的,无须上传住房资料。)
随迁子女须上传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2、住房证明资料:在辖区购房的,须上传产权登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下同);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须上传购房合同和发票。在辖区租房住6个月以上,须上传居住证或租赁证(2023年1月4日前办理至今仍有效的)。
3、务工证明材料:在辖区合法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的,须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23年1月4日前签订至今仍有效的)和用工单位近两年为其缴交社保费的证明材料。
4、经商证明材料:在辖区合法经商6个月以上的,须上传营业执照(2023年1月4日前办理至今仍有效的)和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无须上传税务登记证。
属于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上传身份证明等资料外,还须上传优抚优待政策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
二、家长提交《学位申请表》时间:2023年7月1日。
家长只需提交申请表给学校,无需提交其它证件及材料。只在网上报名而没提交《学位申请表》到学校的,学校不予受理审核。
三、学校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0日。
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初审结果。如果初审不通过,可按学校审核意见在以上时间内修改信息和补充上传资料,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表》。没有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学位,学校不再审核。
四、公布学位安排结果
公布日期:2023年7月26日。
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平台”或到学校公布栏查看录取结果。对安排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带备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经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资料后,将符合条件名单返回给学校,学校在显眼位置公示3天(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结果),对安排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带备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注册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六、核实资料
资料经学校初审后,区教育局将会同户籍、房产、工商、人社等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对经学校初审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真实的将按划定服务范围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安排学位,并报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七、注册
新生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告知家长,新生凭《树仔镇中心小学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注册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确认学位。
注意:
1、入学报名的资料以报名时间结束(7月4日)前提供的资料为准,此后变更的资料不作为当年安排入学的依据。学生在招生平台填写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区教育局将联合户籍、房产等部门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2、凡经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属地学校学位的,将取消其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并按涉嫌伪造证件行为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请家长们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或其他非正常途径可取得学位,以免上当受骗。
3、区教育局将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招生期间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学校在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举报电话5120939(区教育局监察室)。
4、逾期不按规定报名或录取后不到学校注册的,则作自愿放弃学位处理。
电白区树仔镇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