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升社会公众识骗、防骗能力,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烟台路支行开展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专项宣传活动。
电信诈骗小知识
案例分享
2021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金某盛明知他人要转移网络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仍然提供并介绍邓某南等六人提供银行卡等支付账户给他人使用,涉案资金流水共计人民币4351187.37元,其中查实涉嫌被诈骗资金42378元,金某盛从中获利4150元。2022年3月1日,金某盛明知自己银行账户内有涉嫌他人电信诈骗的资金已被公安机关冻结,仍到银行将自己涉案的银行账户注销,并将账户内的20144.54元取出,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金某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而非法提供“两卡”是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的根源,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诚信。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治理,必须依法打击涉“两卡”犯罪。本案再一次警示人们,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以免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反诈宣传,支行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