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乡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大岭乡中心小学
创建于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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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现将大岭乡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期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大岭社区(大岭村、新井村、村心村)户籍的儿童、大岭乡机关单位职工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在大岭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安置户子女、军烈属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共计划招生126人。

二、招生对象登记要求

(一)户籍生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需要交查验的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和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要提供各自户口簿复印件)。

2.预防接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户籍生家长测量好学生身高,可现场预交135元订购夏季校服。

(二)大岭乡机关单位职工、安置户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需要交查验的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和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要提供各自户口簿复印件)。

2.机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安置证明。

3.预防接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在大岭乡务工(经商)的外籍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需要交查验的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和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要提供各自户口簿复印件)。

2.居住证。(登记的现住址在大岭社区内)

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中的其中一项)。(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材料、纳税证明、营业执照3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验原件,交复印件)

5.覃塘区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请自行下载,提前填写)

6.预防接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大岭乡中心小学教学楼一楼

四、招生顺序

1.户籍在大岭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大岭乡机关单位职工子女、安置户子女。

3.在大岭乡务工(经商)的外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依次招生顺序:居住证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房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合法自建房)→租房类(持有租房合同证明、务工证明)→无房类(持有务工证明)(排序在同等的情况下,证件材料时间较早者优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结束后,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于7月10日在学校门口张贴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

2、2023年秋季期开学时按录取名单、班级报名注册入学。

3、请家长们听从学校安排有序登记报名。 

                                            大岭乡中心小学

                                                 20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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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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