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加强招生入学管理。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结合井冈山中学实际,现将我校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严格控制班额:初中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的班级,非起始年级超过50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严禁出现超大班额。
三、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 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实行按户籍分学区相对就近对口招生入学,学区划分具体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公平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四)分类排序。在严控校额和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按以下分类排序就读,先招录第一类别,同一类别若学位数不够,以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并第一时间公布招录名单:
第一类:户籍与工作类。
1.户籍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城区(须提供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出生证及结婚证或领养证等材料。注:材料指原件和复印件,后同);
2.工作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章并标注“在编在岗”的工作单位证明、编制证明或人社局工资审批材料证明);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近半年来在属地产业园区务工满6个月(提供当地居住证、户口簿、合法务工合同、当地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6个月的银行工资单等材料)。
第二类:房产与经商类。
1.房产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购住房、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满一年并实际入住[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危旧房改造办公室或主管单位相关证明、租房证等六证之一及户口簿、近一年水电缴费凭据等材料,公(廉)租房另外还要提供12个月租房缴费凭据]。
2.经商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满12个月(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正副本、店面产权证、店主持执照在店的照片等材料)。
四、招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