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6月5日,永安市副市长温永有实地调研督办樟林村沿线道路等2个扬尘问题区域以及城投南翔苑工地等4家涉扬尘重点单位,并主持召开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部署暨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议,通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问题整改。
6月8日,永安生态环境局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曹远镇曹岩等三座露天开采矿山开展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督促各矿山加强开采、运输等环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月12日,永安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219省道飞大线、大湖镇工业路路段开展扬尘整治。6月13日,永安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356国道清水池至樟林路段、樟林至曹远(曹樟线)路段、樟林至大源路段开展扬尘整治。
6月3日至16日,永安市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向有关单位和群众普及《条例》相关规定;
6月5日至16日,永安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永安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扬尘污染防治问题整治清单》,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其中,《扬尘污染防治问题整治清单》已完成部门意见修改,待永安市政府印发。
6月5日至16日,明溪县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向有关单位和群众普及《条例》相关规定;
6月13日,明溪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明溪县鑫辉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工业企业物料堆放扬尘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条例》做好降尘防尘措施;
6月13日至14日,明溪县住建局、明溪生态环境局对明溪县第一中学迁建项目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6月16日,明溪县住建局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工地、道路巡查,对相关从业人员宣贯《条例》,要求其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
6月5日至16日,明溪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明溪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
5月29日,清流县水利局召开推进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会。6月6日,清流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督导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 项目建设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要求;
6月8日,清流县住建局组织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督促各项目工地落实《条例》;6月12日和6月14日,清流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清流县职业教育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嵩溪豆腐皮厂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
6月12日至15日,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对2个重点路段开展路政巡查3次,并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治超非现场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3件(含移交交警处理1起、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2起)。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桐坑项目相关人员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并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驾驶员及运输业主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5月26日至6月16日,清流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并通过召开宣贯会、深入一线送法普法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5月26日至6月16日,清流县城建中心开展渣土运输巡查25次,现场阻止5辆运输车带泥上路,督促路面清洗10余次,出动人员375人次加强街面巡查,文明引导5家商户门店装修落实封闭围挡、装修垃圾集中处置;对各在建工地负责人、过往渣土车辆司机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扬尘污染的通知》50余份;
6月5日至16日,清流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清流县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修改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待清流县政府印发实施。
6月12日,宁化县副县长周子发带领相关人员现场督导三明工贸学校教学楼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6月5日至16日,宁化县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向有关单位和群众普及《条例》相关规定;
6月5日至16日,宁化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宁化县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已针对县直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目前,正在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
6月15日,建宁生态环境局组织县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召开建宁县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联系会,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6月12日,建宁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现场查看纵八线二期项目水沟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施工班组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2日至15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开展重点路段巡查,督促运输车辆做好顶部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共查处污染公路2起;
6月14日至15日,建宁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山海廊桥”等2个项目施工现场督导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场宣传《条例》相关规定,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
5月26日至6月16日,建宁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建宁县金辉混泥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工作;
6月5日至16日,建宁县利用开展“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6月5日至16日,建宁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建宁县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区管理工作方案》,并针对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县政府印发实施。
5月29日,泰宁县县长王怀斌带领相关人员前往芦峰待开发地块查看扬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要求芦峰地块严格落实复绿等抑尘措施;
5月28日至6月16日,泰宁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渣土运输车辆开展现场巡查,并对发现2辆未密闭车辆撒漏行为进行处罚;
5月31日,泰宁生态环境局召开泰宁县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培训会,对全县9个乡镇环保工作人员讲解包括《条例》工业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等7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
6月5日至12日,泰宁县利用“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现场宣传活动,持续宣传《条例》;
6月13日,泰宁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明确责任主体及扬尘防治措施。
6月14日,泰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泰宁S219省道运输车辆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泰宁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泰宁县石板材企业物料堆放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6月5日至16日,泰宁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泰宁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针对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县政府印发实施。
6月6日,将乐县副县长熊拥军现场督导原纤维板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在加快项目建设中要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6月7日,将乐县副县长沙陈龙现场督导将乐县文博小镇旅游通道等2个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要求建设方按照《条例》严控施工扬尘;
6月13日,将乐县委督查室、纪委监委组成督导组到文博小镇旅游通道、积善园区工地督导扬尘管控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条例》;
6月13日,将乐县住建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城区内水岸如意广场等6个在建项目开展扬尘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做好工地扬尘规范化管理;
6月14日至15日,将乐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将乐县三力兴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喷淋、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
6月12日至15日,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对3个重点路段开展路政巡查,累计出动10人次;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件;
6月5日至15日,将乐县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深入街道、学校,向群众、学生普及《条例》相关规定;
6月5日至16日,将乐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将乐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政府印发实施。
5月29日,尤溪县委办、县政府办、尤溪生态环境局组成督查组,对尤溪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以及秸秆、垃圾焚烧等管控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形成督查报告,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6月1日,尤溪生态环境局联合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召开《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宣贯会,向施工单位负责人细致讲解不同行业扬尘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
6月12日至16日,尤溪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朱子古街A地块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在建工地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4份,限期相关责任主体完成整改;
6月12日至16日,尤溪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住建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排查,共计发现一河两岸等9个项目存在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5月26日至6月16日,尤溪县城管局对万达广场等在建工地周边道路以及西迎宾大道等4个重点路段加强现场巡查,并发放《条例》宣传册20余份;
5月26日至6月16日,尤溪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重点路段巡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查处脱落扬撒污染公路案件2起;
6月5日至16日,尤溪县利用“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持续宣传《条例》;
6月5日至16日,尤溪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尤溪县深入推进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针对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县政府印发实施。
5月26日至6月16日,大田县住建局指导建筑协会对城区13个在建项目开展《条例》宣贯,并开展扬尘专项检查,对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扬尘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
5月29至6月16日,大田县城管局组织人员对城南幼儿园等5个在建项目、6座自建房旧房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线上监控与上路现场巡查,累计发现8辆渣土运输车未采取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共计处罚4000元。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美地瑞景等涉及土方外运的工地开展现场巡查与《条例》宣贯,发放宣传材料70余份;
6月8日,大田生态环境局联合城管等部门对城区23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渣土运输企业开展《条例》贯宣培训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等扬尘源管控主体责任意识;
6月12日至14日,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大田县下岩水库工程3个项目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
6月12日至16日,大田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现场巡查,累计出动25人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 5件(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4件、强令指使超限运输1件)、“扬撒”渣土运输车辆1件,共计罚款27500元;
6月16日,大田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美地瑞景等3个在建工地项目现场督导扬尘污染防治,并对施工人员开展《条例》宣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5月26日至6月16日,大田县土地储备中心组织人员加强原火电厂、永大工艺、俊辉冷冻等收储地块走访巡查,共计出动36人次;
5月29日至6月15日,大田县陆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日”“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讲解《条例》相关规定,累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6月5日至16日,大田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深入推进大田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县政府印发实施。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依法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盯紧扬尘污染的重点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用法治的力量守卫三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