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全面性和协调性是中国式现代化人权道路的重要特征。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国情决定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独特道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人口超过14.1亿,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8%。这一特殊国情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是14亿多人口整体迈入现代化,而不是少数人的现代化;是14亿多人均衡共享现代化成果的现代化,而不是少数人独享现代化成果的现代化;是促进14亿多人全面发展的现代化,而不是物质主义膨胀、仅是单向度的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道路是以全体人民为单位的整体而全面的推进,平等共商共享现代化成果。这个过程没有可以照抄照搬的模板和先例可循,只能适应人口规模巨大的国情走自己的路,创造人权文明的新形态。在此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奋斗目标。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渊源。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是关于“均富平等”思想的朴素表达。《礼记·礼运·大同篇》更详细论述了中国先贤对“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马克思主义人权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道路。中国着力解决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现实问题,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等理念孕育了中国人热爱和平的民族秉性。近代以来,外敌入侵、内部战乱曾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也坚定了中国人民心向和平的信念追求。消除战争,实现和平,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最迫切、最深厚的愿望。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十分珍惜和平安定的生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道路,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中国智慧,超越霸权扩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各国相互尊重主权,才能够正视差异,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在人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分歧,通过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包容并蓄。维护和平是保护人权的前提基础,人权得到保障和实现也是和平发展的目的所在。
龙岩市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林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