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烹坝镇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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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泸定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泸教体发[2024]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2025学年小班新生招生条件,并报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幼儿园小班招生一个班(25人)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截止2024年8月31日(含)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户籍所在地儿童。以户籍登记信息为依据,我校服务范围内,即烹坝镇户籍适龄儿童。

2、特殊人群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县内教育系统教职工和“一村一幼”教师等其他需优待群体)的子女。

3、随迁人员子女。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和户籍地以外到我校服务片区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人员子女。

三、所需材料

(一)户籍所在地儿童

   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

(二)特殊人群子女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未在同一户籍的需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县级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随迁人员子女

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未在同一户籍的需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购房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未在同一户籍的需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不包含非居住用房)或其他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3、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未在同一户籍的需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与我校服务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房产证、居住证或其他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相关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不予审核报名。

2、所需材料均需按操作流程拍照上传到网络报名(拍照必须清晰,模糊不清的将不予审核)。

3、报名均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本人)自行在手机端操作完成,若家长存在操作困难可在6月24日前带上智能手机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幼儿园,教师会统一指导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六、报名方式

此报名方式在“川教通”APP进行,请家长按以下操作流程例图为幼儿预报名:

(1) 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进行线上报名。

幼儿家长手机下载APP并安装

(二)填写基本信息,进入报名

进入川教通APP—点击“幼儿园入园报名”—填写幼儿基本信息—绑定家长手机号—确认信息进入报名。

(三)提交报名信息和所选报名类别佐证材料,效验提交材料,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后台审核。

   根据幼儿情况选择报名类别—填写信息及提交佐证材料并校验审核—选择片区“泸定县烹坝镇幼儿园”—确认片区及学校完成报名申请。

(4)审核通过后,以报名手机号短信形式告知报名情况。

七、报名咨询电话

刘老师:1878366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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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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