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路实验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创建于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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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辽河路实验学校是邳州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受明德实验学校托管,为明德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学校负责人来自于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管理团队由运师附小、明德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抽调的业务骨干组成。

      建校伊始,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办学,致力于打造一所创新型、示范型、现代化精品名校。学校发展日升月恒,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全体教职员工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强大合力,构建起“扎根传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的新教育生态。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辽河路和杏山街交汇处南200米,门前杏山街南延长段预计将于今年年底贯通。学校占地面积36.5亩,建筑面积127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实现了教育教学及管理信息化全覆盖。设置了6轨54个教学班,配备了舞蹈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演播室、音乐室、书法室、劳动室、科学实验室、物化生实验室、计算机等专用教室,所有教室都安装先进的多媒体设备、健康照明和立式空调。

育人理念

  学校提出了“深耕传统文化   润泽生命成长”的办学理念,积极践行既要传承传统教育的智慧,吸收传统教育的精髓,又要把教育回归到人的本身,用传统文化的“根”来浸润师生身心;以“尊国学  做君子”为校训,通过传统文化教育,带动全校师生大兴君子文化、大倡君子之风、大行君子之道,切实培养:有仁义、有涵养、 有操守、 有容量、有坦诚、有担当的“六有”新人。

教学教研

  自建校以来,我校坚持“科研促教   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开展了以“杏坛春晖”为主题的教师成长系列研训活动,通过“春晖讲堂”、“春晖课堂”、“春晖研训”、“春晖论坛”系列活动的推进,让教师在新的环境、新的学期中快速立足课堂教学,提升核心素养,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的教师专业攀升共同体。学校在基础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实施、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在第35届全国科技活动周我校被评为“十四五”首批邳州市科学教育综合示范学校。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邳教发〔2023〕86号)和《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3〕88号)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

  辽河路实验学校的施教区为:西至福州路、东至中山路、南至长江路、北至辽河路区域以及耀邦小区。另外金御蓝湖、悦龙湾、泰和家园小区适龄儿童也可以到我校就读。

二、报名条件

  1.户口:东湖派出所辖区,且属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屋产权属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流程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确认,发布录取名单。

(一)线上报名

  7月2—4日,符合我校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阳光招生平台报名。

  具体步骤: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第二步:先注册再登录。

  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家长手机号等信息,并按要求设置密码(密码要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共8-16位)。

  注意事项:

  1.获取验证码点击一下即可,请耐心等待,切勿反复点击。

  2.一定要记住密码,方便以后查询录取信息。

  第三步:网上报名(红色*为必填项

  1.选择正确报名入口(邳州市内选择本地户籍报名入口、邳州市外选择随迁子女报名入口)。

  2.核对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

  3.选填志愿学校。

  4.填写居住房产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己家庭房产情况填写:有房(不动产权证)、有房(老房产证)、无房、已购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特别提示:

  1.提交报名之后,家长无法修改志愿,只能联系志愿小学处理(在规定时间内)。

  2.请各位家长填报信息要真实无误。系统已对接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社保信息、居住证信息,后期将自动进行真伪审核。若系统未获取相关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社保信息、居住证信息),请家长手动填写。

  3.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过期无法填报。

(二)审核录取

第一批次(7月5日—7月10日)

  1.7月5—7日:学生监护人到校递交材料(本章程第四项所列清单)。

  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7月7—9日:学校对递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7月10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第二批次(7月12日—7月16日)

  1.7月12—13日: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补充材料并提交。

  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7月14—15日:对补充材料及新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3.7月19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第三批次(7月20日—7月23日)

  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教育局北小院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公布分流名单。

四、审核材料

  现场报名审核时,按以下顺序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进纸质档案袋(请自行准备)


       ▲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③邳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打印件。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籍入学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

  ①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打印件;

邳州市不动产(住房)信息线上自助查询电子正面开具流程

  ②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

  ①原件;

  ②所有内页复印件。

  3.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①身份证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证及复印件。

  5.近期水电费(燃气费、网费等)一切可以证明实际居住地的佐证材料。


  ▲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须持材料:

  1.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者银行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3.社区居住证明,连同前项2、3、4、5项材料递交审核。

  以上材料交验后,除户口本和证明实际居住的凭证发票原件外,其它原件一律退回。

五、特别提醒

  1.监护人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查处。

  2.为避免人员拥挤,保障报名工作有序开展,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的家长,自觉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报名材料。

六、组织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招生,全程由市局、驻局纪检组监督执行,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王老师:13951346895

  聂老师:15852290847

       咨询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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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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