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八小教育集团 北关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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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八小教育集团北关校区(原北关小学)

创建于2023-06-16 阅读4606

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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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顺市西秀区教科局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保障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按照“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的总体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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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严格实行6周岁入学标准。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户籍在我校片区服务范围或符合西秀区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校申请就读。因智力或语言表达能力发育延缓及其他原因导致已年满6周岁不适宜接受教育的可延缓到7周岁入学,无异常情况的适龄儿童一律按照6周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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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服务区域

    北关校区:东关办红村、武当山路、北山路北段(西水路以北)、武当山工行宿舍、老三O二医院、大水沟村(北二环路以南)

   大水沟小学:大水沟村(北二环路以北)

三、招生入学办法

      1.“人户合一”学生入学安排

    (1)“人户合一”的认定。对于属于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即认定为“人户合一”学生。实际居住地址以房产证(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若属于农村(如城中村、城郊村庄)自建房未办有房产证的,须提供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自建房书面证明材料,并经辖区办事处或新型社区签字盖章认可;户籍迁入的须满半年以上,即当年3月1日之前迁入的方可作为“人户合一”认定的条件。

    (2)关于“人户合一”认定原则的补充规定。作为认定实际居住地的房产,原则上必须属于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以房产证所有权人姓名为核定依据);对于祖孙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在一个户口本的,按照“一房一户”原则给予认定,即大家庭中两人或两人以上兄弟姊妹已各有家庭但未分户的,不得把一处房产作为多个家庭子女“人户合一”认定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仍然挂靠在外祖父母或其他亲人户口本上的,其户籍不作为“人户合一”认定依据,确有在城区学校入学需求的,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对于原本在学校服务区达到“人户合一”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入学登记时房产地址或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发生变动的,认定为“人户合一”情况;户籍、房产均在学校服务区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但两者地址不一致的,按照“人户合一”条件安排入学。

    (3)“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优先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对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造成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可按“人户合一”条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2.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学生的入学安排

    对于空挂户、挂靠户等各种原因形成人户不合一情况的,以及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址不满半年以上的,一律认定为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可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对于非西秀区城区(城区指7个街道办事处、3个新型社区和开发区西航办)户籍但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西秀区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有效居住证(指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给予办理的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认定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未取得有效居住证的不在安排范围。若随迁人员已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且住房地址(以房产证为准)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随迁子女,以及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统筹时可优先按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对于租房居住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不予安排在城区入学,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城区申请入学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且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西秀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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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学程序

    报名入学按以下程序进行,即网上登记→学校网上初审→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注册。

    1.网上登记。学生家长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登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学校网上初审。网上登记启动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对学生家长上传的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区教科局对学校初审情况同步开展抽样复核。

    3.学校现场审核。学生家长接收到招生报名登记系统发送的现场审核通知信息后,根据信息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及时打印审核通过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科局教育科备案,并通知学生按时到校报到注册)。

    4.报名注册。学生家长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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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申请、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1.网络登记入口

    网上申请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申请登记,电脑端登录入口网址为:http://xxzsbm.asxxjy.cn/f。

    手机登录请搜索并关注“西秀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或扫二维码关注,在“服务查询”功能栏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栏目进行登录。

    2.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1)网上登记安排

      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16日。

      网上登记需提供(上传)的材料: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自建房、公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卡式居住证,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西秀区乡镇户籍的必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的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可选择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

  (2)审核工作

    网上审核:自启动网上预登记工作后,城区各中小学应立即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网上审核,根据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优先审核通过“人户合一”学生后,若学位还有剩余的,可通过“统筹”形式安排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应第一时间将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系统短信告知家长,并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未达到“人户合一”条件的,应在短信中明确告知无须重新修改、重新上报,待后期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学校通知到校开展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3日。

咨询电话:13308536610(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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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网络申请提供材料时,监护人提供必备材料后即可作为入学申请条件,家长自愿选择补充材料,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图片需清晰可见,凡提供不清晰难以辨识的图片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申请登记时请以监护人手机号(必须为监护人身份证登记注册的手机号;不得使用省外电信手机号注册登记,否则将无法收到验证码信息)注册登记;登录后,根据提示内容认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登记成功后系统会发送现场审核及报名等相关信息至注册手机,监护人收到信息后,须认真阅读并根据具体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并在学校登记注册才确认为被该校录取。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登记或网络登记收到通知后并未按时到指定学校配合开展现场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校入学资格,相应学位不再保留,作为统筹使用。

    (4)针对部分不会操作网络申请登记的家长请到申请的学校或者离居住地就近的学校咨询办理,学校设立便民网络登记点帮助家长完成申请登记。西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报名登记点。此外,港、澳、台和外国籍学生未实现网络登记户籍选择,若需在我区申请入学的直接到西秀区教科局教育科咨询办理,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5)网络登记和现场审核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入学资格,由区教科局通报到相关单位纳入征信管理。

    (6)网上申请入学按照“一生一校”、自愿接受统筹原则,凡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多头申请,或线上申请的同时在线下联络其他学校就读扰乱招生秩序;若因服务方(学校)和需求方(学生家长)不遵守招生政策规定、造成各种收退费矛盾和后期无法统筹安排入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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