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分行运管部深入支行开展“伪现金和反假币”业务培训

姜凌波
创建于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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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现金交易风险管理和规范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有效防范反洗钱风险,我行运行管理部前往城区支行对《关于加强“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管理的通知》及《货币的鉴别与假币的收缴》进行培训。

学习内容一
  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当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被收缴人不能接触假币。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力口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如有)、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单位向被收缴人出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范制作的《假币收缴凭证》,加盖收缴、单位业务公章,并告知被收缴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判断有异议,可以向鉴定单位申请鉴定。营业机构收缴假币后应当当月上缴至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处理。若当地没有人行应上缴至上级行。

学习内容二
  对于交易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伪现金”交易,网点客服经理需对《调查表》要素信息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客户身份无误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将《调查表》作为记账凭证附件,对于交易金额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伪现金”交易,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合规经理需通过拨打存、取款账户所有人在我行预留的联系电话等方式,对双方“伪现金”交易背景、用途及目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调查表》中填写调查意见。

  旗县支行也同步学习伪现金、货币的鉴别和假币交易收缴。

  通过此次全覆盖培训,有效提升全行现金业务服务及合规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反假货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反假、防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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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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