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醴陵市教育局关于<醴陵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醴教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公告如下:
招生范围
入学条件
珊田小学招生范围内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醴陵市城区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 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安排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属于醴陵市城区且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证明) ,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 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以户籍所在地 为依据安排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的户籍在醴陵市城区外,但在醴陵市城区内购买住房(2024年8月31日之前交房),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发票)为依据在房产所在辖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监护人报名申请时登记的不动产权证 (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发票)为依据安排入学。
招生日程安排
7月1日 8:00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开始。
7月15日 24:00,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7月31日前,市教育局审核招生平台中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报名学生信息,安排符合条件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入学。
7月31日 24:00,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 网上报名截止。
8月10—15日,各街道中心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 的资料进行初审,统一汇总后交市教育局复审。
8月20日前,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无户无房类报名学生入学。
8月29日前,市教育局完成电脑随机编班。
报名审核
(一)报名。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必须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在网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二)审核。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信息,通过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的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入读民办学校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本校教职工子弟, 由学校申报名单,市教育局审核。
报名注意事项
(一) 房屋产权性质要求。适龄儿童(少年) 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 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入学,如果该套房产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周期内,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 户口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 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的,市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 信息资料上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 (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四) 招生入学时间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 需提交的证件。有户有房、有户无房(迁入户口需三代同在一户并提交父母和孩子的城区无房证明)、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提交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提供购房合同者需提供契税发票证明。
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报名
方式二:PC电脑端报名
1.登陆株洲教育网首页(http://jyj.zhuzhou.gov.cn/)
2.登陆湖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nan.gov.cn)
咨询电话
文老师 13077050783
范老师 1376238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