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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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助发展,阳光平台进万家】昌江县人民政府与建行海南省分行举行《昌江阳光乡村平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创建于2023-06-15 阅读3273

6月15日,在海南省纪委监委的见证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在昌江举行了《昌江阳光乡村平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出席签约仪式的领导有:省纪委常委冷葆青、昌江县委书记陈儒茂、县长梁明、县委常委郑维利、吴增荣;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梅宁、纪委书记夏益君、副行长李家峰等。

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纪肃反腐,昌江县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结构,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

在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一次简短会晤,就如何运用平台科技在政银合作中共同创新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签约仪式上,梅宁行长、陈儒茂书记、冷葆青常委分别致辞。

梅宁行长致辞

梅宁行长表示,将以本次签约作为与昌江合作的新起点,与省纪委监委密切合作,利用金融的力量,助力昌江集体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助力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陈儒茂书记致辞

陈儒茂书记希望,省纪委监委继续给予昌江指导支持,助力昌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建行海南省分行继续发挥数字化经营优势,为昌江的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更多的金融“活水”。

冷葆青常委讲话

冷葆青指出,要按照省纪委常委会的要求,持续推动“1+9”监督平台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协同性、有效性。要做足准备,如切实做好数据输入端的人员培训等,以确保平台真正能够“落地”见效。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与昌江县纪委监委要按照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强化协作配合,在继续保持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的同时,要按照以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以强化“监督信息化”为重要抓手,紧盯“三资”监管,让监督无处不在,让干部少犯错。感谢省建行等中央驻琼金融机构,在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工作,希望能够继续多为建设智慧海南、诚信海南、清廉海南贡献“央企力量”,体现“央企担当”。

随后,吴增荣常委与李家峰副行长代别表昌江县政府和建行海南分行签署了《昌江阳光乡村平台合作协议》。

此次签约标志着政银合作关系迈入新的阶段,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下一步,建行海南分行将与省纪委监委、昌江县政府紧密携手,利用金融力量助力集体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借力昌江试点成果,助力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同推进平台向全省推广,共同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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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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