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汉寿县2023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招生原则实施。
2.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统筹调剂的方式。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坚持积极向上级汇报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我校七年级设6个班,招收300人
三、招生区域
龙阳中学:龙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龙阳中学初中部。其具体招生区域为:振兴东路—万达汉街—芙蓉东路—辰阳南路—小南湖渔场—王海坪—龙阳南路—龙阳中路所包围区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在龙阳街道范围内跨区域招生。
四、招生方式
1.入学条件
①户口: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初中划定的招生区域(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②房屋产权:小学毕业生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初中划定招生区域居住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③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凭租房合同、用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的用工证明和工资证明、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据等,若学学位登记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
2.生源排序
根据“户房优先”的原则确定生源类别学位排序。
第一类:有户有房。需就读学生有划定区域内户口、其法定监护人有划定区域内户口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第二类:有户无房。需就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划定区域内户口。
第三类:无户有房。需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划定区域内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第四类:无户无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学凭居住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用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的用工证明和工资证明、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据等,由家长带好证明材料到务工或经商所在区域的对应学校进行学位登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五、招生程序
1.申请登记
(1)学校核查登记所需资料
①请家长带以下资料,并按类别要求依次备好:
第一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父母及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原件,1寸免冠彩照1张;
第二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1寸免冠彩照1张;
第三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的原件,1寸免冠彩照1张;
第四类: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区域住房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及水、电、煤气缴费凭证),同时提供工商注册的用工单位出示的务工证明、工资流水、经营许可证或税务登记证等材料,1寸免冠彩照1张。
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原小学的素质评估手册。
②在登记处详细填报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23年汉寿县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学位申请登记表》。
③在数据区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学校建立七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汇总花名册。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6月26日、27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四类学生集中登记
②地点:龙阳中学科教楼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
③登记要求:按要求排队,有序登记。
(若未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我校学位,学校将资料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
2.信息复查。7月3日-7月7日,由学校到公安户籍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和用工单位及实际居住地核查相关信息,核查人要签名。教育局对学校核查情况进行复查审核。
3.录取公示。7月17日—7月21日。预录取学生名单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七年级优先录取本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
4.安排入学。秋季开学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均衡编班、组织入学、报到注册、建立学籍。
具体要求见开学时的《入学须知》。
六、学校声明
1.一经查证资料信息造假者,学校一概不予录取。已经就读过七年级并取得七年级学籍的,一律退回原籍就读。
2.凡是户口或房产所在区域不能在登记处作出明确判断时,学校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的方法予以核实。
3.报名登记期间,请各家长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所属的登记类别,在规定的时间来校进行登记。
七、咨询电话
教导处童主任:15173613508
教科室聂主任:18789389003
汉寿县龙阳中学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