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巫山县教委育【2023】38号,骡坪府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罗先太
副组长:江涛
成 员:罗婷婷 杨朋 杨琼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组织教师做好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确保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免试原则。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三)对口入学原则。
实施“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一致的原则。
(四)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五)尊重历史原则。
学生居住地地处乡镇或校区交界处,应尊重群众意愿和历史习俗,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本镇户籍学生入学
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于9月1日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需带证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及复印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按照相关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家庭子女按时入学,开学报名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的就近学校申请报名登记。
需带证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非有效居住证明需骡坪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义务阶段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协助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依法实行缓、免学,由招生片区责任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五、招生范围
骡坪小学:骡坪居委会、骡坪村、玉水村、金水村、团山村、大垭村、观奇村
北山教学点:北山村、凤岭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29-30日上午9:00—下午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骡坪小学老教学楼三楼教导处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
七、其他事项
如有报名问题需要咨询的,咨询电话:骡坪小学(江老师18523266528 罗老师18883353769),北山教学点:(杨老师19115184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