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镇中心幼儿园【家园携手,安全“童”行】主题家长会

创建于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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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园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使家长更好的参与到幼儿园安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也为了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创设和谐的教育环境,真正达到家园携手共培养的目标,新户镇中心幼儿园于2023年6月14日上午下午分两批次召开了【家园携手,安全“童”行】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家长会。

  新户镇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高翔结合实际案例做了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讲,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并带领家长学习预防溺水等知识。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绷紧防溺水安全教育弦,构筑防溺水安全防护线,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努力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假期,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知去时,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孩子们则要牢记“七不准”、“两会”。提醒各位家长务必每天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落实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其离开视线范围,更不可以让小孩私自外出,要加强监护监管,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法治副园长阿依巴克等同志们向家长们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并结合生活中的例子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

  新户镇派出所民警魏瑞江、王海峰为家长们宣传了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教育,结合实际讲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警官还讲了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2岁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大于12周岁,即可以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需要满16周岁。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家长会通过多媒体设备、视频、图片以及结合具体案例再次提醒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职责,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坚决禁止孩子到鱼塘、水库等危险水域玩耍,不能视孩子的生命为儿戏,以免造成不幸,明确家长要做什么、怎样做。进一步帮助家长们意识到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迫切性与重要性,防患于未然,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交通安全方面: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一定要记住,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进行打闹、猛跑、踢球等活动。不攀爬车辆、不在车辆附近追逐玩耍。

二、防火灾安全方面:

        教育孩子不玩火,不随身携带火源,带领孩子一起了解火灾的危害,掌握火灾逃生的方法。

三、用电安全方面:

不要用湿手接触灯口、开关和插座等电器设备,要教育孩子不要玩弄电器设备。严禁站在潮湿的地面上触碰带电物体或用潮湿抹布擦拭带电的家用电器。

四、谨防溺水

由于幼儿园的孩子比较小,安全意识薄弱,很容易会出现溺水的事故。因此,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食品安全问题

小朋友们薯片、辣条等垃圾食品固然好吃,可是吃多了会危害我们的身体,当然多吃蔬菜、水果营养均衡,我们才会更健康。

七、外出游玩安全

出去游玩时,跟紧爸爸妈妈,不要攀爬,知道自己及父母的姓名、家庭佳址、电话号码,知道父母的工作单位;不接受陌生人的玩具、食品,不跟陌生人走;遇险时,会用电话呼救;知道报警电话110。生活中还有很多危险,小朋友,要牢记,危险物品我不拿,危险游戏我不做。

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警钟再次敲响!多一份提醒,多一份平安,请格外警惕防溺水事故,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感恩前行,让自己的生命和青春放射出灿烂的光彩,去照耀身边更多的人。

撰写:再那西

终审:高翔

木垒县新户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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