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定市中心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罗定市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罗府办 〔2020〕13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订市直小学和罗城街道各公办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本校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的班数、人数、咨询电话
班数:5个班
人数:一年级新生225人
咨询电话:3722128
二、报名地点
本校内招生报名点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正常学习能力,而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南区居委、气象路一二三四巷、学观里、崔塘岗、较场顶、向阳路、横街路、大井头、大塘边、禾地岗、槐花里、柑树里、岗涌、文昌巷、大新中路;西区居委:南平岗、青云岗、南门岗、南门头、西南路、西南巷、胜利巷、石砎巷、门楼塘边、榕树里、泷江路、戏院路;石围居委:南平圩、黎屋、朱屋、李屋、拔塘顶、拔塘头、大夫弟、学观里、新屋里、大新前路双号、新前西、新风路、龙华西一路、大新中、大新南、楼脚;北区居委:人民北路(单号、新华书店至旧电影院路段)。泷江路(泷江路与人民北路转接处至液压泵厂至大岗医院路段);大岗西路289号;大新南(大岗医院至太阳城市场十字路口至东昇酒店至劳动局路段);大新中(太阳城市场至镇医院至盈富新街口路段);人民中(盈富新街口至新华书店路段)。
五、具体办法
按《罗定市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罗府办〔20201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录取分两批次完成,凡前批次已被录取的,不得参与下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次:(A类优先录取)本校招收对应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B类积分录取)接受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经审核符合积分条件的并计算其积分。学校根据招生学位数,按申 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
第二批次:在第一批次(含A类、B类)招生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报名,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多人同积分时,则通过抽签确定)。 每批次报名不得报2所及以上的学校(不含泷州小学),同时在2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所报批次的录取资格,待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学位情况另作学位安排。
六、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含A类、B类)
2023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2023年7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
2.第二批次
2023年7月22日至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接受报名,2023年7月31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各批次招生的相关事项
(一)第一批次A类(即户籍生或符合政策照顾类)
1.报名条件:必须是报名当日前已取得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地址登记入户的户籍适龄儿童或属于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2.办理流程:①家长带备资料(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政策照顾类的相关证件)→②到学校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也可以事先网上下载有关表格并填写好)→③学校审核→④学校到派出所审核户籍(属政策照顾类的送教育局核定)→⑤学校公布或发放录取通知。
3.本批次特别提醒:逾期未报名的,一律不再接受报名,但可选择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入读。
(二)第一批次B类(具有积分入学资格参与积分入学申请)
1.报名条件: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居住6个月以上(或购置有房产并已合法交付使用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有儿童的出生证明和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积分入学资格, 可到学校申请入读一年级报名及参与积分排名。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包括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参与积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可事先网上下载填写)→③提交学校审核并计算所得分值→④学校公示入围名单及积分→⑤学校公布或发放录取通知。
3.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下三类材料参与积分:
第一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提交以下(1)(2)(3)(4)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1)有合法房产的
①儿童父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并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交相关权属证件。
②儿童父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必须在报名当日前已合法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 材料:A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合法购房合同、银行房贷供房合同及购房相关缴费流水票据;B属于自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的土地证,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C属于共建房需提 供在该住所合法的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发票凭据。
③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本校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房产权属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能够证实儿童与房产权属人关系的佐证材料。
(2)儿童父或母在本校招生地段内有户籍,但该儿童户籍不在该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需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
(3)云浮市外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办理的《广东省 居住证》和居住(或租住)证明材料,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
(4)罗定市内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因本市户籍不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需提供在居住(或租住)地方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发票凭据。
第二类:稳定职业证明材料(提交以下(1)(2)两项的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1)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由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如果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工 作)单位地址必须是罗定市城区范围内或者购买人是本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
(2)适龄儿童父或母在本招生地段范围内或学校驻地所属街道内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第三类: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父或母在罗定市城区范围内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4.计算积分办法: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3项,二级指标共7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240分。请家长参照附件2《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计分办法并在《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对应栏填写“自报得分”,交学校审核确认。
5.本批次特别提醒: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学校取回 《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第二批次报名申请。各批次逾期未报名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三)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第一批次B类提交了积分入学申请材料,且在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流程:①家长携儿童并带备学校已审核的《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等相关资料→②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学校审核→④学校公布或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
3.本批次特别提醒:第二批仍未被录取的可再自行选择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读或服从市教育局安排。
附件:
1.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罗定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3.罗定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4.罗定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5.2022年秋季罗定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招生范围内户籍生)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