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一督”,定什么?怎么督?

用户9229723
创建于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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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

漳州市纪委监委

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环节

在云霄县试点探索的基础上

全市推广实施“四定一督”机制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

规范化、制度化

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定”是哪“四定”

“一督”主要督什么、怎么督

一起来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吧

       定底价破解“低价包”问题:    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类资产资源的地力水平、产出效益及前五年同地域、同类别资产资源交易平均价格等因素,评估确定交易底价,并定期动态调整价格指引,确保交易价格更趋合理。

       定年限破解“长期包”问题:针对一些资产资源发包期限过长,远超法定承包期限问题,督促职能部门限定发包年限。其中:

    

    资产资源发包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耕地发包年限不超过10年;

    

    林地发包年限不超过30年。

    

    突破年限的,须按程序报送乡镇(街道)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

       定流程破解“权力包”问题:    督促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规范交易流程,严格方案提出、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等11个发包程序,确保全过程民主决策、全公开接受监督,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

       定约束条款破解“冤大头包”问题:    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发包合同范本,明确“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既保障了村集体收益,又避免合同履约后续纠纷。

      全过程监督护好农村“家底”:突出“严、准、实、稳”,构建市县分级实施、镇村具体负责的监督格局,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监管精准化、可持续、见效果。

    

     聚焦落实“四定”要求,建立履职清单、监督清单,建立全市“三资”监管平台,督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

    

     探索建立“一村一码”云公开监督平台,推行村务微信群公开监管模式,督群众知情权落地

    

     推动村级党风监督员、村级纪检委员切实发挥作用,督基层监督力量的落效

“四定一督”成果拓展提升


“四定一督”机制是漳州市纪委监委

落实“知”“督”“促”机制的

基层探索和实践

效果立竿见影

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

来源:漳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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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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