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扩大政策受益面及提高保障水平,9月3日,新城区医保局召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推进会,各街办、区城(棚)改事务中心负责医保工作人员、居民门诊统筹签约机构及未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保办负责人员参会。
会上,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闫亮同志解读了市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要点,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刚同志就推进“两病”用药保障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意义,落实“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的政策要求,进行提前管理和干预,使各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健康管理率;二是明确保障对象,已享受高血压或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不再同时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三是明确就医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认定依据和标准登记备案;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各街办、社区服务中心要广泛、准确宣传“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标准。此外,雷局长强调,各街办和社区以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为契机,积极动员群众激活电子医保凭证,方便群众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