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纠纷
离婚房产分配纠纷往往是由于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将房产权属问题弄明白,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遇到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割,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专业离婚诉讼律师进行咨询,了解相关内容后,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北京律师事务所离婚案排名前十名
1、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离婚房产分配纠纷律师,马豹主任律师。
2、盈科律师事务所,梅向荣律师。
3、百宸律师事务所,闵波律师。
4、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凌霄律师。
5、东卫律师事务所,张世国律师。
6、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
7、中银律师事务所,刘中峰律师。
8、大硕律师事务所,贾秀清律师。
9、安嘉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
10、炜衡律师事务所,吴玉华律师。
以上是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的相关内容,想要避免出现此类状况,当事人夫妻之间最好在婚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对于未在婚前做财产公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夫妻的书面协议处理,如果夫妻没有书面协议,或出现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情况,那么婚前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