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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永丰街道湾田学校2023年秋季小一招生公告

创建于2023-06-14 阅读8438

        湾田学校于2016年4月8日正式动工建设,2018年秋季投入使用。学校总占地面积约2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总投资规模约1.03亿元。现已配套实验室、仪器室、阅览室、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心理咨询室等馆室,设备设施基本上能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现有教学班级43个,学生2300余人。

       校园整洁优美,布局合理,文化建设与自然景色配置协调,科学精神与育人氛围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求学、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校拥有一支年轻充满活力、教学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超强的师资团队:在编教职工97人,本科以上学历80人,专科学历17人,学历达标率100%。其中高级教师8人,省级教学能手1人,市级骨干教师4人,县级骨干教师2人。音、体、美、科学等都配备了专业教师。其中有20余名教师曾获省级以上荣誉,60余名教师曾获县级以上荣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双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双委教组【2023】1号),根据我校实际,现将小一招生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推进教育均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02  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湾田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各班学位50个,共计350个学位。

03  招生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

2.坚持依法依规。

3.坚持公平公正。

04  招生办法
招生范围

富厚路以东、国藩路以西、和森路以南、宾园路以北区域;

富厚路以东、国藩路以西、和森路以南、存朴街以北区域;

国藩路以东、文成路以西、存朴街以南、龙形街以北区域;

文成路以东、林孟路以西、和森路以南、茶畲路以北区域;

文成路以东、园艺路以西、茶畲路以南、龙形街以北区域。

招生流程

       招生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家长网上申请学位,学校在线初审→现场审核入学资格、学校入户调查→各职能部门复核入学资格→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登记备案待公示入学名单→学校公示入学名单→电脑随机均衡编班。

入学条件

        小一:2023年8月31日以前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6月16日零点至6月30日24点。

学生或家长在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在左下角的“招生报名”里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娄底市双峰县”→选择学校→在线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查询初核结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

注意事项

       1.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双峰县城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双委教组〔2023〕1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2.每个新生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3.审核结果在“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通知申请者本人,相关后续程序请关注招生学校公告。

       4、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学位申请)。根据上级规定所有学生都必须网上报名,学校不现场报名。

       5、及时关注学校信息,准备现场审核资料(所有证件一式三份,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那一页放在最上面),在规定时间带资料到所属学校进行审核。

       6、如果初审没有通过,请找准原因、完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申请。

招生类别及资料清单

请家长提前将资料复印好,一式三份。

类别一:有户有房

有户有房: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域且有房产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县城城区且所在地一致并实际居住,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县城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产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 .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自建房审批手续)。

类别二:有户无房

有户无房: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域无房产

入学条件:

       户籍在县城城区但在县城城区无房产,分为四种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调查(属地乡镇街道安排人员配合)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共同居住地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县城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县城但在城区无房产,经属地政府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县城(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共住房、租住房产权证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4.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国家电网APP缴费截图。

类别三:有房无户

有房无户:户口不在我校招生区域,但在我校招生区域有房产,并入住满一年

入学条件:

      在县城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县城城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入住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如房屋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携带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购房合同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情况不明时,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3.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有物业管理的提供物业管理费收据,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后,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资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2.小一新生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自建房的,提供自建房审批手续)。

      4.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国家电网APP缴费截图。

      5.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的物业费缴费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由于学位有限,进城务工和经商类学生可在就近的城北学校、永丰中心小学、三完小或天青学校等申请学位。

       2、如申报学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人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3、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如车库、储物间、普通门面等)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户籍迁移均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需截至当年8月31日缴费满12个月。       

       4、严禁使用虚假证件报名,如使用虚假证件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禁止留级生,特别是已读一年级并建立了学籍的,严禁再进行一年级学位申报。

06  报名时间、流程

报名时间及流程:

1、6月16日—30日:网上报名、在线初审。

2、8月14日—20日:学校现场审核资料原件,入户调查。初审合格者带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3、8月21日—27日:职能部门复核、验证。

4、8月28日: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公示。

 正式报名及相关后续程序以学校公告或通知为准。

湾田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0738-6669796

备注: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现场审核资料,符合条件而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带资料到所属学校进行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校的学位,申请到学位而不按时缴费注册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校的学位,责任自负。

        湾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为党育人、立德树人使命任务,坚持以文明校园创建为目标,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素养、丰富校园文化、家校社共建共享,以爱与责任为基石,以科研与创新为动力,拓展育人空间、打造特色品牌、坚持“五育”并举、诸育融合,努力培养“明事理、爱学习、乐运动、会审美、勤实践”现代化学生。

校园活动

运动小将展湾田风采。

湾田学子学雷锋,献爱心。

校园奖项

永丰街道湾田学校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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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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